爛政府,打壓小本生意的人民

洗車業真的會常常被住戶檢舉
有認識開汽車美容.烤漆店都被檢舉
後來就搬走了
x18999 wrote:
洗車業真的會常常被...(恕刪)


吵到鄰居被檢舉了+1,

政府沒事不會做這種事
有辦理營利事業登記不等於地址是合法的

營利事業是商管處再管.其他單位還有都發局.建管課.消防局...等

其他單位可不管你有無營業登記勒.不符他家的法規就可以罰你

尤其光住一.住二.住三.商業區.路寬.面臨學校幾百尺外.各種土地分區及能做的營業項目皆有不同

沒接觸過的可是會頭昏昏,不過呢市政府可沒人力一間間查...這肯定是被鄰居檢舉的

不想繳就只能申覆嚕....不過也只是拖時間用罷了!


而且分區住就是住,商就是商.工就是工,可沒有住商合一阿

汽車保養所及洗車要商一.商二.商三.工一.工二.喔!住3不行!
a898971 wrote:
小弟在台北市租店創業開汽車美容跟貼膜,至今快一年了!
當初一樓店面也申請了營業登記,據說還可以多重設立營登!土地分區是住商3一樓店面前面是四線道路,整條路上有改裝汽機車店,
鄰近及附近也有汽車美容!最近公事忙碌外出,店面給店員顧著,莫名其妙來了個商業課的來勘查,沒多久就被都發局警告。營業稅按時扣款,租賃稅也給房東,整個很委屈!

台北市汽車行業及洗車行業哪一個不是鄰近住宅,政府可以這樣剝奪市民糊口飯吃的權益嗎?我這邊就大馬路,也不像改車修車那樣的吵,也繳錢給國家,也許可我設立行號!那現在我該怎麼辦?






樓主認為是住商3

都發局認為是住3
開版大一定有得罪人......
基本上都發局不太會針對這個主動查緝的
多半是有人檢舉才會來開罰

而且檢舉的人可以說是行家,知道要怎麼檢舉
基本上準備要收了
這是要限期改善得連續開罰的
不然應該收入沒豐厚到能夠連續接6萬罰單還挺的住吧
widther wrote:
a898971 wr...(恕刪)


所以營登內容那種才可做,我來看看有沒有正確!
已經要為灰色地帶條約抗戰了!
dj720c wrote:
這年代不一定取暖就一...(恕刪)


恩⋯我在查清楚
小弟真的想解決題,仔細看了一下當初營登項目只有一項被打槍!

a898971 wrote:
小弟在台北市租店創...(恕刪)


去翻翻法令再說吧吧

都自己開店當老闆了,別再搞不知道規定的那一套了,只是跟自己的錢過不去

a898971 wrote:
小弟真的想解決題,仔細看了一下當初營登項目只有一項被打槍!



你的中文很有問題

公文中明白寫出

你自己不同意營業場所登記審查

不是只有一項被打槍

說明四也很明白寫出

不預先審查,到時候被其他單位抓到會被罰

被打左臉不夠

連右臉也要湊上來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