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辦理營利事業登記不等於地址是合法的營利事業是商管處再管.其他單位還有都發局.建管課.消防局...等其他單位可不管你有無營業登記勒.不符他家的法規就可以罰你尤其光住一.住二.住三.商業區.路寬.面臨學校幾百尺外.各種土地分區及能做的營業項目皆有不同沒接觸過的可是會頭昏昏,不過呢市政府可沒人力一間間查...這肯定是被鄰居檢舉的不想繳就只能申覆嚕....不過也只是拖時間用罷了!而且分區住就是住,商就是商.工就是工,可沒有住商合一阿汽車保養所及洗車要商一.商二.商三.工一.工二.喔!住3不行!
a898971 wrote:小弟在台北市租店創業開汽車美容跟貼膜,至今快一年了!當初一樓店面也申請了營業登記,據說還可以多重設立營登!土地分區是住商3一樓店面前面是四線道路,整條路上有改裝汽機車店,鄰近及附近也有汽車美容!最近公事忙碌外出,店面給店員顧著,莫名其妙來了個商業課的來勘查,沒多久就被都發局警告。營業稅按時扣款,租賃稅也給房東,整個很委屈!台北市汽車行業及洗車行業哪一個不是鄰近住宅,政府可以這樣剝奪市民糊口飯吃的權益嗎?我這邊就大馬路,也不像改車修車那樣的吵,也繳錢給國家,也許可我設立行號!那現在我該怎麼辦? 樓主認為是住商3都發局認為是住3
開版大一定有得罪人......基本上都發局不太會針對這個主動查緝的多半是有人檢舉才會來開罰而且檢舉的人可以說是行家,知道要怎麼檢舉基本上準備要收了這是要限期改善得連續開罰的不然應該收入沒豐厚到能夠連續接6萬罰單還挺的住吧
a898971 wrote:小弟真的想解決題,仔細看了一下當初營登項目只有一項被打槍! 你的中文很有問題公文中明白寫出你自己不同意營業場所登記審查不是只有一項被打槍說明四也很明白寫出不預先審查,到時候被其他單位抓到會被罰被打左臉不夠連右臉也要湊上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