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屁孩買得起槍的話, 老屁孩應該可以買砲了, 大家對幹!
話說台灣槍枝不早就等於開放了嗎?
美國的槍支除非經過申請,只允許放在家中自衛
在路上被抓到攜帶槍枝要判刑的
所以在路上遇到這種事你一樣沒槍自衛啊
解決問題需要的是用腦用心
絕對不是我爽的嘴砲
台灣人素養不到可以拿槍

等到可以大量判死並執行再說吧
開放感覺會愈來愈恐怖
一堆神經病的武器變得更強大
我想法治警察跟軍人等等的制裁權提高比較好
但也要考量不能濫權的問題
哀哀~~~~
台灣太民主 稿的事情不上不下
難辦喔~~~~
現在台灣有神經病的一大堆,買菜刀隨機殺人的,攔車拿鋁棒要打人的,故意去擋捷運車門的,在公車上揍公車司機的。
一開放槍枝,這些神經病哪天在街上就突然拿槍亂掃,死的人更多。

立志種田 wrote:
既然法律可以不執行
既然法律保護不了死老百姓
那還要法官律師跟法律嗎?
我們需要自己保護自己
自己對廢渣復仇
期待律師?法官?還是廢死來幫我們?
最少有槍我們還能自己保護自己(恕刪)


你還好嗎?

有錢還搞不到槍嗎?不用等開放,但給你拿你敢開嗎?
記得家裏要放一些詭異的東西,像是筆記本寫一些神經病的話,
這樣殺人後才有一些證據可以當神經病,其實也不用,台灣又不會
判死刑,上法院就和法官嗆啊,有種判我死啊,笑他不敢啦,官咧XD

katokikyo wrote:
美國的槍支除非經過申...(恕刪)


要看各州規定啦 華盛頓特區記得是不能帶出門
這不意外 畢竟是總統上班的地方

不過你能帶槍 對方也能帶槍 搞不好口徑還比你大
看那些美國或是挪威殺人魔 群眾的第一個反應就是跑 被警方擊斃的居多


立志種田 wrote:
最少能拿槍捍衛跟復仇
頂多打死仇家在自首
...(恕刪)


既然目的是要復仇 為何還侷限在"槍"這種有貫穿能力的武器?
拿刀就能砍死刺死對方了 還不用擔心誤傷他人
台灣警察押送嫌犯的過程可沒啥全程保護
(除了陳前總統或是其他高規格需求者 而你想復仇的對象是這種)
否則這種人擠人的場面 你只要拿一把戰鬥刀過去就能解決了
美工刀雖然也行 不過太軟 頂多刺傷而已
戰鬥刀還能開腸剖肚

你拿槍 那種人擠人的場面 順便連同後面的記者一起陪犯人走黃泉路
然後換你被押送 記者家人再拿槍去送你上西天嗎?
如果精神病和吸毒的人拿到槍枝子彈.
那不是死一個人就可以結束的.
而是他們犯案時會死很多人.

美國這幾年下來因校園槍擊案而無故喪生的人可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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