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an0728 wrote:
我沒有認為一定要遣...(恕刪)
前面說的還不夠清楚嗎?
你還在自己設的迴圈裡繞不出來,不奉陪了
bian0728 wrote:
我沒有認為一定要遣送回台審理
要怎麼處理這案件
應該要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後為之
而不是直接就去肯亞把人押回去
如果某a國人在b國
c國認為他有犯罪嫌疑
可以不知會a國不跟a國協商
就直接把人押回c國審判
不覺得很慌謬嗎
這樣人在外國相當的沒有保障


bian0728 wrote:
那不過是肯亞官方為...(恕刪)
chinnaut wrote:
我們的刑警到他國機場也是如此,沒不同,至於戴不戴頭套,看執行方的習慣,
而到他國沒有人說成是押解的!!!(自己關起門講講無彷)
因為是在他國領土,所以都是在機場一邊遣返或驅逐出境,另一邊接棒 懂嗎!!
我的文寫的很清楚了,大陸台灣都有權力主張,但優先順序還是有差,
畢竟這是在第三國發生,你要尊重及接受這個國家的法律,
立法院可以發聲明,但那也只是表面,自己爽而已!!!
你不認同? 那我文中也提了 先前台灣人在印尼泰國販毒也被判死刑,
立法院有發聲明嗎? 沒有!!
所以你如何解釋?
逢中必反 沒其他的!!
ps..肯亞根本不需有"開脫"理由,你想太多...
依他們國家的法律,就是遣返原出發地!!..(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