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 高招阿 直接幫民進黨將大陸軍阿可以想見 以後大陸絕不會依台灣意願遣返任何跑到大陸躲藏得罪犯這下看準執政黨怎麼說 ?在這種情況下 未來不用提 遣返 陳由豪等經濟犯還有鼓勵所有在台灣犯罪的人 可以趕快跑到大陸大陸以後絕不會遣返任何台灣人回台灣
squarelfox wrote:捍衛主權,跟罪犯輕...(恕刪) 這種不負責任的說法,看起來有點道理,事實上跟打嘴炮一樣無用。事有是非對錯,處理事情有方法,順序,輕重緩急,你的說法只是無限上綱你的主張。你的說法若是普世價值,那大概IS等國家恐怖主義等都可依你的主張解套了。真是好樣的!佩服你
jasonkk wrote:這種不負責任的說法...(恕刪) 嗯...也許太過理想化但有些東西即便爭不贏,也該全力以赴,尤其是涉及國家事務別人都行動了,我們還在「跨部會協商中」?這積極度有非常大的問題希望您也能想辦法讓「台灣的法律」負點責任囉,老推給外國總不是辦法如果法律只是寫好玩的東西,那又有什麼存在的意義
squarelfox wrote:捍衛主權,跟罪犯輕...(恕刪) 還在搞笑?是在捍衛什麼主權?在境外犯罪,被害人是境外的人,被抓了被當地或是被害人國審判,是有什麼主權的問題?人家已經舉多少例了?林克穎連英國政府都不保,請問英國政府是失去了什麼主權?相對的,一個視公義為最高原則的政府,判決林克穎應該回台灣受審,國家的高度,高下立判!繼續護航吧!還不夠失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