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ffany wrote:
如果大陸遵守協議,
我們根本不需要搶人,
而是大陸那邊提供犯罪資料,
由我們這邊審判。
當然中國也可以選擇不提供犯罪資料,
讓他們在台灣被無罪釋放。
這樣你懂了嗎?
你應該不懂
大陸之前有遵守協議
後果是什麼,請看一下2010年的菲律賓事件
詳見水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414/838596//
你可以看一下大陸官方說法:
我們交給臺灣處理,結果你們把!他!們!放!了!
詐騙集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