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批電信詐騙, 立委諸公們要去搶救嗎? 這次是在澳洲

yuffany wrote:
如果大陸遵守協議,
我們根本不需要搶人,
而是大陸那邊提供犯罪資料,
由我們這邊審判。
當然中國也可以選擇不提供犯罪資料,
讓他們在台灣被無罪釋放。

這樣你懂了嗎?


你應該不懂
大陸之前有遵守協議
後果是什麼,請看一下2010年的菲律賓事件
詳見水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414/838596//

你可以看一下大陸官方說法:
我們交給臺灣處理,結果你們把!他!們!放!了!

詐騙集團:
屎呆:澳洲是老爸 不好惹 縮頭算了!

yuffany wrote:
如果大陸遵守協議,
...(恕刪)

問題是刑事案件証據採認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
人證的部分。難道你要大陸受害人到台灣,錢誰出?
就連商業合約的定訂,都要寫明管轄法院,你要告Apple
手機侵權,你得飛到加州告。你讓被騙破產
的受害人到台灣打管司,基本上就是再害被害人
一次!而且大陸受害者要接受台灣檢查官的調查,
那不是說明台灣主權包含全中國!那中共會笑翻!
yuffany wrote:
如果大陸遵守協議,
我們根本不需要搶人,
而是大陸那邊提供犯罪資料,
由我們這邊審判。
當然中國也可以選擇不提供犯罪資料,
讓他們在台灣被無罪釋放。

這樣你懂了嗎?(恕刪)


憑什麼要人家提供資料

人家欠你的啊

台灣出敗類

還一副得意洋洋的

羞恥心到哪裡去了

不懂,我真不懂你是真的不想去了解,還是來帶風向的。明明有這麼多事實擺在眼前...

jimmywu97 wrote:
藍綠名嘴當教練,總部設在立法院;
...
立委瞎挺還敢辯,法務部長照樣電;


他這次沒有辯喲..




yuffany wrote:
如果大陸遵守協議,...(恕刪)


請自行 查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協議裡沒提到 犯人由哪審


但是今天是大陸受害 照理是由他那邊審 台灣提供人才對
哪有他把資料給你 由台灣自己判的

而且第六條 裡提到

六、人員遣返
雙方同意依循人道、安全、迅速、便利原則,在原有基
礎上,增加海運或空運直航方式,遣返刑事犯、刑事嫌
疑犯,並於交接時移交有關卷證(證據)、簽署交接書。
受請求方已對遣返對象進行司法程序者,得於程序終結
後遣返。

照理是他那邊判完 要回再回

不然照台灣說法 還送資料給你判
不如對岸法院關一關 以後資料全送台灣 順便讓台灣管好了


真搞不懂 都共同 有共識 要打擊犯罪 爭那個人做啥
最好那邊關完 回來再罰一次 敗壞台灣名聲
時代力量口中的"社會"應該只算689萬組成的社會,"公評"只能算批評法務部

不然就不會一堆帶風向還會嘲笑你們才是少數的人一堆
好擔心 未來4年台灣的是非 是否都要依據屎袋力量的標準,

別的不說 我一個朋友已經決定 下一次接到詐騙電話的話,

非但不罵人(以前那朋友都破口大罵的),反而要諂媚的跟對方套交情,

問問看還有沒有缺, 請那傢伙引介引介.... 哈..
FemcAT wrote:
時代力量口中的'社...(恕刪)


WA又有台灣英雄需要徐立委聲援了~~~~
還有段立委呢~~~聲援前麻煩段委員先把球吞了 感恩~~
主權在這時候是不能示弱的~~~徐委員加油~~~社會對你沒啥公評拉~~只有你公評別人誰敢公評您大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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