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這是要讓詐騙成員安全下莊的新手法。現在整件事情變成只有2個主嫌有罪,其他50個人都是無辜的。反正主嫌拿的多,就多背一條罪;其餘50人回到台灣之後又是清白之身,過沒多久又去澳洲打工、遊學了。主嫌教訓意圖逃跑的成員,方式是...罰站!!!至少也拿藤條打腳底板才比較合理吧...
今天有退休的資深詐騙老手上 54新觀點說...詐騙首腦為避免事後糾紛麻煩,在台灣招募新血的行前說明會,都會講明是去詐騙,並把遊戲規則講明,在那邊必須犧牲自由,集中管理,才不會引來當地警方注意... 這批 奴隸 去澳洲打工之前一定都清楚是去詐騙.集團內分工,都有業績壓力,如果上線的詐騙成績不好,就會被首腦處罰,那個脫逃者,可能是業績達不到要求,賺不到錢,想毀約逃跑...才宣稱自己是被綁架去當奴隸.反正這些詐騙集團鬼話連篇,一般正常人不見得會信,但立法委員和名嘴可能就信了,可能馬上要求派專機去接機歡迎,這些"錢奴"以被害者身分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