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呂被判4年10個月,死者家屬怒批八仙:良知在哪


cman4434 wrote:
呂被輕判, 家屬怪八...(恕刪)


很簡單呀,家屬要的是賠償

呂肯定是拿不出錢的,只好對八仙窮追猛打


sinonbull56 wrote:
很簡單呀,家屬要的是賠償

呂肯定是拿不出錢的,只好對八仙窮追猛打


主辦人都被輕判了, 八仙有可能會概括承受嗎?
cman4434 wrote:
主辦人都被輕判了,...(恕刪)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過失致死),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依法論法, 業務過失致死最高判5年,
呂忠吉被判4年10個月還算輕判?
如果刑度不足, 那是法的問題, 不是判的問題.

當然, 民事賠償是另外一件事, 等判決確定再說.
至於八仙, 只是因為受害者家屬可能無法獲得呂忠吉足額的賠償, 轉而盯上的目標罷了.
神祕知識學會的成員們,有時會想要體驗塵世間的樂趣,而他們從不愁無人雇用。
以業務過失致死來講這已經是重判了!

看不出來哪裡是輕判?

gqc0208 wrote:
人不是你選的嗎?那...(恕刪)


我不選爛貨

人是你選的
xenofenrir wrote:
八仙金主就是民進黨金...(恕刪)




萬海改鴻海


鄉民、名嘴、立委就會站出來了
我猜之後風向會被洗到新北市長身上,最後又洗到了萬年神坦KXX那邊去
很多時候大多數的人會先檢討法官判得不夠重

很多法律罰則的上限就掛在那邊,你怎麼能期盼這個案子會判10年以上甚至死刑呢??

但我覺得問題的根源在立法院

台灣的立法院根本功能失效

一堆不合時宜的法律並未與時俱進

整天意識型態的不斷爭吵

台灣人應該好好思考為什麼會選出這樣的立法院

PS.這是單就事後補救的處罰來做討論,如果要追究事前預防的話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像洪仲丘案中執行體罰的人也才判幾個月
業務過失致死判4年10個月已經算很重了
要不是死傷的人數太多根本不會判這麼重
刑事歸刑事
民事歸民事
八仙的民事責任還有待之後法院上的攻防
但刑事上要扯到八仙蠻困難的
我想到昨天新聞有人跳樓還壓死賣菜的, 而跳樓的人是租房子的, 賣菜的家屬要向跳樓的家屬求償, 房東也要負連帶賠償的責任?
國民黨的惡,都是從民進黨嘴中聽到;  民進黨的惡,卻是親身經歷體會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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