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殺老闆還性侵老闆娘法官:未極度殘虐免死

判決書上寫的....

1.被害人頭頸部受有共計53處傷痕:右側頸部有4處穿刺傷和約5處劃刮裂傷(最長達4公分),穿刺傷聚集於右耳後下方距頭頂17到19公分處,深度最深達6公分,刺入右頸肌肉軟組織內造成出血,但未傷及主要大動脈(小計約22處傷痕)。左下顎前部下方的穿刺傷大小為0.7乘0.5公分,距頭頂19公分處,距中線左側3公分,深度為4.5公分,刺經左頸肌肉軟組織,刺入左總頸動脈上端。

2.被害人軀幹部受有共計53處傷痕:被害人因兇手以螺絲起子刺殺之行為造成左總頸動脈穿刺多量出血,且兇手於刺傷被害人後持續騎坐於被害人身上壓制,致被害人無法止血,而造成其因為低血容性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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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先用鐵鎚連敲被害人頭部2下,鐵鎚的木柄因為力道太大而碎裂。被害人後退搖手求饒,兇手卻招手示意被害人向前,猶如戲耍小動物,兇手再起拿螺絲起子插進被害人的脖子有6公分深,被害人的下顎被挖出0.7公分×0.5公分深4.5公分的洞,被害人全身106處傷勢有53處集中在頭頸部,可是鬼島法官說這樣未達「極度殘虐、執拗的程度」。

性侵害的部分更加可恨,基於保護被害者不具體轉載。

這種畜牲鬼島納稅人要養他25年,
而且每天的伙食比我服兵役的時候還要好,
25年後還要再用納稅錢買機票送他回國,
$%^*@#^%!$@#....
看完這則新聞後 我只想知道有什麼是我們這些小老百姓可以實際做的來防止像這樣離譜的判決再次發生
因為要是這種事情發生在我身邊 我想這種判決我真的會吞不下去...
幸好這三個法官我都不認識
想起我那個唸台大法律的國小同學
真怕哪天看到他的名字
希望他有好好長大成人,頭腦永遠都那麼聰明,明辨是非
不要被這些法官同學或老師們帶壞了


Google法官可以看到:
法治時報社: 郭玫利判決品質差還調最高院

oaixuol wrote:
來台在桃園工作的菲...(恕刪)


這種法官人民還要用高薪養他一輩子


TET wrote:
這種法官人民還要用...(恕刪)


GOOGLE鄭富城 法官
新北市「心魔殺手」陳男十一年前殺害兩名劉姓女童,因被鑑定有精神病,獲輕判六年出獄,四年前又亂棒打死一名林姓少婦,陳男狡辯被「心魔」控制而行兇,一、二審指他八年奪三命,視人命如草芥,均依殺人罪判死,但高等法院更一審卻認定他還有教化可能,昨逆轉改判無期徒刑。

GOOGLE郭玫利 法官
離奇判案 組頭判6月易科罰金 人頭判三倍

悲哀阿

oaixuol wrote:
搶錢是為了醫治女兒的先天性心臟病...(恕刪)


那性侵是?
LoD wrote:
因為要是這種事情發生在我身邊 我想這種判決我真的會吞不下去......(恕刪)


不想吞又能怎辦?
民眾對法官的不信任度高達84.6%,但已經過快半年了,有改變甚麼嗎?
而且我們的法務部長司法改革的對象是檢察官...
只能說,在台灣當被害人是非常可憐的事,簡直就是走投無路。
7.8成人民對司法不滿意..
不是空穴來風...
司改還要等到10月...
有正義感的人民..看不下去..
新政府你馬順從民意..加加油.
加快腳步..不要空谷足音了...
真是辛苦法官了

我看以後殺人連律師都可以不用請了~!!

辯護律師要失業了每個法官都幫兇嫌想好託辭都不用請律師 律師費省了反正法官都會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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