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要連坐?林全:讓販酒業者負擔一定責任

MIDAP wrote:
酒駕上路!開車的有罪...(恕刪)
當初接生犯罪相關人的醫生或產婆也該連坐處罰
酒駕改成謀殺罪加重量刑絕對比連坐嚇阻作用強.

二少東 wrote:
行政院今下午進行治安會報,會中內政部報告「警察機關防制酒駕現況與成效」,林全說駕肇事將受害人撞傷,造成其一輩子痛苦,法律如對肇事人予以輕責,這是相當不公平的,且酒駕累犯,如肇事者不知反省,持續酒駕肇事,如社會予以寬容,既不合理,也不符合社會正義,請法務部研議加重酒駕累犯刑責的可行性,召集相關部會,共同研商具體對策,以徹底改善酒駕累犯問題。(恕刪)


太棒了

記得賣車的也不能放過喔

嚇得我不敢賣金門菜刀了,那可是直接就能殺人的啊...
泊車小弟失業倒數
以後去有賣酒的地方還要先搜身確認沒有汽機車鑰匙
二少東 wrote:
行政院今下午進行治安會報,會中內政部報告「警察機關防制酒駕現況與成效」,林全說駕肇事將受害人撞傷,造成其一輩子痛苦,法律如對肇事人予以輕責,這是相當不公平的,且酒駕累犯,如肇事者不知反省,持續酒駕肇事,如社會予以寬容,既不合理,也不符合社會正義,請法務部研議加重酒駕累犯刑責的可行性,召集相關部會,共同研商具體對策,以徹底改善酒駕累犯問題。


針對酒駕,林全也請內政部與相關部會研議相關規範,如何讓販酒業者負擔一定責任,以避免酒駕肇事的發生。此外,近來時常有詐騙案被遣送大陸,林全要求涉及兩岸的部分,也應訂定多套相關的溝通模式。


針對通傳會報告「政府處理不當網路內容因應措施及努力方向」,林全凝重指出應設身處地,以同理心將小燈泡當做家人來處理,在保障言論自由的前提下,應有效遏止類似小燈泡事件的不當內容在網路和媒體傳播散佈的情況。請相關單位研議網路散播不當內容的解決方案,確保有效遏止網路傳播不當照片等內容。


林全也請各部會基於自身權責範圍,持續向社會大眾及媒體宣導不應散布不當內容,造成當事人及家屬的二度傷害,希望各部會能共同努力,找出有效解決的辦法,確保有效遏止網路不當照片的傳播。(陳郁仁/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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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方法

希望能執行下去

好白吃才是。
以後便利商店雜貨店餐廳小吃店誰敢賣酒,甚至米酒都不賣了

二少東 wrote:
行政院今下午進行治...(恕刪)



7-11/全家便利商店也賣酒, 難道要便利商店工讀生負責?

二少東 wrote:
行政院今下午進行治安會報,會中內政部報告「警察機關防制酒駕現況與成效」,林全說駕肇事將受害人撞傷,造成其一輩子痛苦,法律如對肇事人予以輕責,這是相當不公平的,且酒駕累犯,如肇事者不知反省,持續酒駕肇事,如社會予以寬容,既不合理,也不符合社會正義,請法務部研議加重酒駕累犯刑責的可行性,召集相關部會,共同研商具體對策,以徹底改善酒駕累犯問題。


針對酒駕,林全也請內政部與相關部會研議相關規範,如何讓販酒業者負擔一定責任,以避免酒駕肇事的發生。此外,近來時常有詐騙案被遣送大陸,林全要求涉及兩岸的部分,也應訂定多套相關的溝通模式。


針對通傳會報告「政府處理不當網路內容因應措施及努力方向」,林全凝重指出應設身處地,以同理心將小燈泡當做家人來處理,在保障言論自由的前提下,應有效遏止類似小燈泡事件的不當內容在網路和媒體傳播散佈的情況。請相關單位研議網路散播不當內容的解決方案,確保有效遏止網路傳播不當照片等內容。


林全也請各部會基於自身權責範圍,持續向社會大眾及媒體宣導不應散布不當內容,造成當事人及家屬的二度傷害,希望各部會能共同努力,找出有效解決的辦法,確保有效遏止網路不當照片的傳播。(陳郁仁/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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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Pretty tight買酒, Pretty tight也有責任?

她以後不賣了, 我找誰買去

二少東 wrote:
行政院今下午進行治...(恕刪)


真天才 比照美國酒駕罰責 才有辦法喝止酒駕歪風

絕代蝴蝶 wrote:
賣汽油的會讓人做汽油彈。
賣菜刀的會讓人隨機砍人。
賣木碳的人會讓人燒碳自殺。
以後大家都賣養樂多好了。


有可能喝養樂多嗆到而死掉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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