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孝爺 wrote:2. 田地地主 : 幹, 誰將動物屍體埋在我田裡?? 的確是善事,但有經過田地主人同意嗎?那以後隨便把屍體埋到別人家院內、土地上能嗎?地主事後不小心挖到會嚇到吧?環衛科指出,寵物若染病死亡,被飼主就地掩埋,腐化後污水恐滲入地底,造成污染,應交由動物醫院轉送專責機構火化,或妥善包裝後,由鄉鎮垃圾車清運掩埋,才是合法處理方式,也能有效避免病菌傳染問題,但民眾對合法火化或掩埋的觀念仍有待加強。全文出處: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644643小女孩或許不知道一面倒的稱讚,而不教與正確觀念,如果大家都仿傚真的好嗎?
那年雨不停國 wrote:比喻怪怪的我不覺得「國小女童幫助死貓安葬」跟「公車讓座」有任何可比性再來, 她也沒有要誰對她歌功頌德吧?反來是某些回文對她千夫所指萬人所唾...(恕刪) 她寫的那篇,立場就有批判的味道。別人怕,別人不敢做,有罪嗎?做,很好,自己心理過得去,不會有時時後悔自己當下沒做,這樣不就可以了?並不是每件事都要發揮卡內基般激發潛能力量,如果她同學從此就背負一輩子夢魘呢?
每天漲停板 wrote:原來做壞事才能po...(恕刪) 如果沒得PO,還會做善事?做好事是發自內心,怎會想要開誠布公大肆渲染?不解?日前有一名國小女童余潔在臉書「貓咪也瘋狂俱樂部」社團發文,透露看到一隻貓咪屍體躺在馬路上,但路過民眾卻都視而不見,刻意繞開牠。余潔不管旁人眼光,拿起丟棄在路邊的毛巾,輕輕地將貓咪包起來,幫貓咪埋葬在附近田地,網友留言鼓勵她:「妳真棒很勇敢!」這段話如沒引述錯誤,就是標準自讚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