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可復工 法院:遠雄聲請停止停工處分獲准


sincostan wrote:
這個判決仔細看 感...(恕刪)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為維護安全、防範危險之措施或設施範圍內,裁准停止執行停工處分
Color is everything
幹得好,第一局一分,把KP給完封吧~
春風吹又生 wrote: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恕刪)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為維護安全、防範危險之措施或設施範圍內,裁准停止執行停工處分....

這表示大巨蛋很多工程都可以先繼續進行如屋頂外牆等主要構造,有爭議的部分等到下一步訴訟判決出來再動工即可。
還我爆破秀~
其餘免談~~
蚵P加油~~

絕代蝴蝶 wrote:
台北市政府去年5月..

北市府都發局長林洲民反駁,稱若遠雄認為公安問題嚴重,應針對市府停工理由積極改善,市府這段期間內也一再發函,請求遠雄盡維護義務,但對方非等市府準備發函前,才向法院遞狀;且遠雄在去年被勒令停工時,即可提出聲請,何必拖延1年多才處理。
--------------------
北市府和遠雄在法院第一次交手,遠雄獲勝!

最後一段很好笑,去年的鏽蝕程度和今年能比嗎?林局長你沒在說笑吧?.(恕刪)

這個北市府都發局長林洲民心態惡劣到極點
不但不知悔過還將責任外推,想耍嘴皮子爛嘴巴.



cougar2015 wrote:
這個北市府都發局長...(恕刪)


PTT 異常冷靜中~~
Color is everything

春風吹又生 wrote:
PTT 異常冷靜中...(恕刪)


他們已經定調打臉遠雄了。
sincostan wrote:
這個判決仔細看 感覺比較像打臉遠雄吧
法院只准許做適當的工安維護 不是叫你去繼續新建
這不是之前北市府一直要求的遠雄應負維護工地之責任


再想看看……

第一,圖說與主建物合不合的部分不是這次裁定的重爭點,那是另一個戰場!
第二,法院這次有限度同意復工,某個程度暗示了當初北市府的停工處分是「全面性」的,包含這次聲請的日常安全維護。

換句話說,如果未來遠雄把停工期間建物的損壞需要恢復的成本算在市府頭上,KP團隊就要頭殼抱著燒了!
「為維護安全、防範危險之措施或設施範圍內,裁准停止執行停工處分」

請問要蓋到什麼地步才能維護安全?
遠雄說,我蓋完都不見得能維護安全,
為維護安全只能盡量蓋囉!

柯P昨天說:難道要我們下跪投降???

嗯,機會不小,看來你還是趕快準備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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