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四百多萬的這個人也蠻雖的 晚一點報案而已 還錢還要涉及侵占罪

兩袋發現馬上報警至少還有一百七十萬可拿,現在搞到被懷疑侵占,真是天差地別。 



齊爾-D-01 wrote:
追查第一銀行盜領案...(恕刪)

他撿到錢雖然是贓款,但這是撿到的依法不是可向銀行要求索取10%錢?
現在這位民眾到底是因為發現那是贓款才趕快拿出來,還是本來就沒空去報案這很難認定
而且法律也沒規定撿到錢多久內要報案?
如果一開始撿到錢就先打110報案就不會被懷疑

齊爾-D-01 wrote:
可以畢竟上了年紀 ...(恕刪)





好險沒有拇指發抖的併發症
這對父子看到新聞特地去找錢,先拿一袋,想等風聲過了再拿另一袋,結果看到新聞,警方已找到,怕被查到才交出。

齊爾-D-01 wrote:
追查第一銀行盜領案...(恕刪)

真是天真!
當然要懷疑阿

這麼大袋的錢,留現場人去報案就好啊,幹嘛拿回家..疑點1
拿回家後還隔了16小時才報案..疑點2
裝錢的袋子已經不同了,而且柯sir說詞反覆..疑點3
我看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了
貪心不好、台灣的監視器簡直就像是全民公敵、拾獲遺失物拿個10%的報酬就好了。
齊爾-D-01 wrote:
追查第一銀行盜領案...(恕刪)


如果要還錢,應該大包小包一起帶回家,若太重提不動,回到家就應該立即打電話報警。
若發現錢時有帶手機也有訊號,更應立即打電話報警。

還有一個觀察點
調出他回家這段路沿途的監視器,看他是不是光明正大把袋子帶回家,還是鬼鬼祟祟。
齊爾-D-01 wrote:
追查第一銀行盜領案,...(恕刪)


說難聽一點,怎確定小袋內僅有454萬?
也許本有個7,8百萬吧!
當下貪念起而私自帶回家,怎麼樣都無法不讓人起疑。
尤其那又是轟動社會的贓款
人家只是想賭一下
人性迷

後來想想不對只好拿出來了

這是人之常情
無罪

真的很棒棒
齊爾-D-01 wrote:
追查第一銀行盜領案...(恕刪)

1.錢不是掉在路邊,最好是"撿到"的!
2.就算真的是撿到的,而且有事不方便去警局,這麼大筆錢,先打個110報備一下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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