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爾-D-01 wrote:追查第一銀行盜領案...(恕刪) 他撿到錢雖然是贓款,但這是撿到的依法不是可向銀行要求索取10%錢?現在這位民眾到底是因為發現那是贓款才趕快拿出來,還是本來就沒空去報案這很難認定而且法律也沒規定撿到錢多久內要報案?如果一開始撿到錢就先打110報案就不會被懷疑
齊爾-D-01 wrote:追查第一銀行盜領案...(恕刪) 真是天真!當然要懷疑阿這麼大袋的錢,留現場人去報案就好啊,幹嘛拿回家..疑點1拿回家後還隔了16小時才報案..疑點2裝錢的袋子已經不同了,而且柯sir說詞反覆..疑點3我看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了
齊爾-D-01 wrote:追查第一銀行盜領案...(恕刪) 如果要還錢,應該大包小包一起帶回家,若太重提不動,回到家就應該立即打電話報警。若發現錢時有帶手機也有訊號,更應立即打電話報警。還有一個觀察點調出他回家這段路沿途的監視器,看他是不是光明正大把袋子帶回家,還是鬼鬼祟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