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母攜2幼子燒炭共赴黃泉 遺書仍心繫家人

把小孩帶走
是因為把小孩當自己的財產了

時至今日的台灣
就算風氣如何開明
仍有些父母把小孩當財產
愛小孩的父母很愛,但不愛的一樣存在
小孩感覺好無辜,嗚嗚…身為一個媽媽的我,為他們感到心疼。
//要嘛就乖乖當小三 不然就不要冒險

男不壞,女不愛,壞壞惹人愛,乖乖就吃草
不然雙B從哪來


三花貓 wrote:
給不了呀男友已有家...(恕刪)
早有預感是這種情形

男已婚還去沾惹,罪加一等,來世有得還了
個人認為這是最殘忍的小三完美復仇,這個男性苦主心裏一定很難過,而且未來活著也是陰影籠罩,深怕黑暗中有一大二小的眼神注視著⋯
畸戀10年…累了 女駕賓士攜兒女燒炭~(有照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28043

如果她扶正了,那正宮不是也很無辜?
悲劇已發生..無法彌補..
痛在親人及親屬...
平時多注意.關心身邊的親人.朋友..
尤其是不正常交往的個案..
只能事前預防才能防止悲劇...
凡事出之有因..
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
悲劇也不是一天造成的...
當事人已陷入萬丈深淵..無法自拔..
只能靠周圍的人..抓她一把...
能阻止悲劇的人..多些努力吧..
會偷吃的一定會偷吃、會養小三的一定會養小三、絕對改不了的~

就是有人要被吃,要被吃,要被吃
要當小三,小四,小五的多得是
不知再想什麼..扶正~,找個正的缺
何必拿自己跟兒子命做賭注
//只能靠周圍的人..抓她一把...
有些人就是講不聽,講不聽,講不聽..
你講的她嫌煩~

別人的事少惹,當成在看戲
其實都已經有兩個小孩了,以後活下去的動力應該要放在孩子身上... 而不是男人了。
兩歲的小孩連死亡是什麼都不懂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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