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護孕妻勒斃賊勇夫判有罪定讞


Gugugu wrote:
堡壘原則


律師說

http://blog.udn.com/vchen123/18507213
Blessed are they who expect nothing for they shall not be disappointed !!
被判兩個月,但法官的認知是生命無價,這民事賠償不知會是多少?起碼2百多萬吧。
飛翔的魚 wrote:
請說明未來竊賊入侵,要怎麼做才不會有事情...(恕刪)

當然是給他偷就好!

大不了損失幾萬元
免得屋主防衛過當不小心打死小偷還要被判刑
屋主自己被關
還要面臨數百萬元的民事賠償
怎麼算都划不來~

所以屋主發現小偷後要以客為尊
站在門口鞠躬喊 "歡迎光臨"
臨走時喊 "謝謝光臨"
讓小偷盡量偷好了~

亞利安星人 wrote:
射死日本學生那個脫...(恕刪)


你這不是在提示本案被告嗎?

所以這種案例都是有攻防的

去批評任何一邊甚至是法官

都不太公平

Tinker wrote:
律師說http:/...(恕刪)


拜讀過了

這位律師文章內容太多情緒發言

加入太多內心戲了

難怪只能當律師

感覺自由心證被他發揚光大
飛翔的魚 wrote:
男上訴堅稱正當防衛,請求改判無罪,高等法院二審今上午宣判,改判他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全案定讞。

請大家注意看 "緩刑"二字.

緩刑2年,就是兩年以內不再犯其他的刑事罪,這兩個月的徒刑就一筆勾銷,免罰.
緩刑兩年以內犯了其他案子,就本案這兩個月的徒刑,也僅僅只要繳6萬元就可以了事.

還有,被宣告緩刑的案子,緩刑期滿,連前科也不會有.

換句話說,這個判決與上個判決一樣,實務上等同是無罪判決.
最糟的狀況之下,就算緩刑失敗,也僅僅只要繳6萬元而已.

但是,既然等同無罪的判決,為何事主要上訴? 上訴二審的律師費可能都不只6萬元.
原因出在隨後死者家屬的鉅額民事求償.

事主是有正常工作,可能還有房子的正常上班族,一旦判賠,一文錢都跑不了.

刑事判決有罪,即使只是兩個月+宣告緩刑2年,
但是民事賠償的金額就有可能被判准,或者是增加.
因為刑事庭已經認定事主有刑責,並且已經定讞.


既然有刑責,自然民事賠償的要求顯得合理.
法條規定再多終有疏漏,自由心證應該是讓法官能有相當權力審情度勢以補法條之不足,若今天判決本身即不合理,甚至我們都不相信有人會依照法官所謂的"正確做法"行事的時候,一個"自由心證"只是被拿來當做躲避檢討的免死金牌,也只能說可笑

飛翔的魚 wrote:
判他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


抱歉問一下,「判他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

這是指:
判你去坐牢刑2個月,不過你可以用6萬元罰款替代坐牢。
另外,這個判決延後2年執行,
如果這2年間你沒有再犯,就不用坐牢也不用罰錢。

是這樣嗎?

saredira wrote:
闖空門失風被殺還有職傷賠償...(恕刪)


這個職傷所賠還可能比退休金高喔!

在美國的阿姨有三把槍
只要闖入庭院的
射殺都沒刑責

在台灣
這慣竊都侵門踏戶了
能赤手空拳擊斃歹徒
不是該表揚
讓想闖空門的有點警惕
反而有罪還可能被民事求償
這是在鼓勵犯罪?

鼓勵偷竊成功就有錢拿
職傷或職災甚至死亡還可申請賠錢(民事求償,可能比保險公司的還多)
偷竊時失手殺兩個人也不會判死(反正幾年就可出來,大家都可教化嘛!)
總之當歹徒還比當好人有保障多了
而且怎麼算都獲利高啊!
當真...

拜託開開看

Cornelius wrote:
在美國的阿姨有三把槍
只要闖入庭院的
射殺都沒刑責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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