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姆豆好棒棒 wrote:上海就不用說了新加坡也是嚴刑峻法不爽就拿皮鞭抽你看你多會跳政府單位有相當大的權力可以做事台灣是非常民主的一點芝麻事老百姓也可以抗議上街頭相較於上面兩個國家政府可不能一意孤行人家只是表達這樣的意思被你們曲解也不容易 幸好我們不是新加坡與上海,很多事情要按照法律處理,不然你這樣曲解157的話不知道要受什麼酷刑157想表達的明明就是:新加坡與上海的上位者擁有凌駕於法律之上的權力,但我們不是新加坡與上海,很多事情要按照法律處理...可惡!要是我們是新加坡或上海,我又怎會落到今天這步田地?
kkmobil01 wrote:但有趣的事,新聞中提到:"柯文哲表示,我們不是新加坡與上海,很多事情要按照法律處理.."...(恕刪) 這可有趣了~很多事情要按照法律處理,這話絕對沒有問題~問題點在於:按照誰的法律?中華民國?台北市的?還是柯P跟林洲民的?~FemcAT wrote:如果真是按照法律來解決,大巨蛋根本沒事啊...(恕刪) 啊就「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咩......
j_b205 wrote:翻譯 : 新加坡與上海很多事情要按照法律處理的,但我們不是新加坡與上海。 雖然這樣講稍嫌直白了點~但是更白話點的講法也許應該像這樣:「我們不像新加坡與上海,很多事情要按照法律處理」或者這樣:「我們不是像新加坡與上海,很多事情要按照法律處理」不管怎樣,都只要改一個字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