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進口日本核災食品有甚麼關係?

可以先了解一下大量進口的基改黃豆最後的去處?大部分都被加工後再進到你我的肚子。輻射食物更是防不勝防!

窮到只剩下錢 wrote:
如題進口日本核災食...(恕刪)


這不是我不買就好

萬一我未來親家買給他小女兒吃

多年後還不是毒到我孫子

民進黨不是最為後代子孫著想才反核的嗎
個人覺得,民主就是第一階級聯合第二階級壓榨第三階級,那些高高在上的立委和行政長官都不會去吃核島食品,所以藍綠上台都一樣,只能說受苦的永遠是普通民眾
請問骨灰買來用做什麼呢?
sikin wrote:

0

讓我來回答你...(恕刪)


真要吃日本食品不可的話,只能在日本買,不要在台灣買。

Jline wrote:
商人不是傻子,誰會...(恕刪)


是啊~~有人po出來中文標籤跟日文生產地不同~
如下方
8KK wrote:
目前還沒有開放可以大量進口
但是已經之前有人被抓到了

日本核災輻射食品 竹市下架241品項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266880


大創百貨隱匿輻射食品 遭查獲13259件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328/582750/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328002699-260405

桃園市衛生局表示,大創百貨隱匿輻射產地進口食品,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條之規定,可處罰3到300萬元罰鍰,全案將移請大創百貨公司營業登記所在地的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做後續處分。

衛生局表示,自100年3月26日後,日本受輻射污染地區包括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5縣生產製造的任何食品,暫停受理輸入報驗,業者擅自輸入5地產品,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條之規定,將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到300萬元罰鍰。

衛生局呼籲食品販賣業者,若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局。若有違反者,依同法第47條第2款,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先重新啟用核四廠
再來進核災食品

非核家園真是夢~~
拒買不見得不會吃到,進口核魚、核肉、核蔬果被餐廳飯店買去煮成"佳餚",客人吃了也不知道;市面上日本食品進口商的中文標示大都只有寫產地:日本,誰知道從哪裡來?無良商人改標或是化整為零,可能連夜市都買得到吃得到,政府有多少人力可以稽查?

國內食安問題已經夠多了,一天到晚有過期海鮮、化工有毒超標食品流竄,說開放核災食品,政府會把關,我不信!
政府必須要從源頭把關

因為從源頭把關才能避免被黑心商人利用漏洞來大賺黑心錢

只要一開放
黑心商人發現修改標籤有利可圖
就會採用掛羊頭賣狗肉方式來欺騙消費者
因為修改標籤可以用廉價食材來賺取好幾倍獲利

當標籤被修改了
試問消費者能辦別嗎?

若到時業者更改標籤
把便宜食材更改成比較貴的標籤
試問消費者要如何分辨?

把有問題的食材更改標籤來變成沒問題的食材
試問消費者要如何分辨?

只要有利可圖
那就會有一堆黑心商認趁機黑心來發財

為了避免末端發生食安問題
政府必須在源頭把關

而不是準備要放寬標準再開放大量進口

這也是為何世界各國對於核汙染地區採取嚴格標準的原因
因為要從源頭上禁止

反觀台灣政府
放寬檢驗標準
大開方便之門

若是採取最嚴格檢驗標準
那開放進口還能把關

但問題是現在政府要放寬檢驗標準還要開放進口
試問這是不是放水
是問這是不是要危害人民健康

窮到只剩下錢 wrote:
如題進口日本核災食...(恕刪)


放心!之前說 台灣人都是愛貪小便宜 的集團,肯定進貨來加工轉賣的! 幸好他們家的,我都不買!


而且有問的 日本產品 會比 沒問題 中國、美國、東南亞 產品 貴嗎? 想也知道,可是幫財團一大忙了
傻綠班的鴿 8:17 ━━━━━━━━●━━━ 14:50 ⇆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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