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ic172 wrote:關於最近新聞鬧得沸...(恕刪) 大家都同意你的看法,問題是國民黨在馬英九時期,標售中投五次標不出去。以不當黨產條例可以追溯70年,就知道這些不來投標的財團,多有先見之明了!
sonic172 wrote:...(恕刪)我不懂的是為什麼台灣可以長期這樣做那大家會接受現在完全執政的另一方也同樣搞個百億的投資公司來作為黨營機構嗎? 不能拿明朝的劍來斬清朝的官... 要連時代背景一起看以前KMT = 國家, 所以除了國家機器之外, 搞黨營事業也是默許的有些情況是擔心後續麻煩沒辦法以國家名義去救的, 就可以用黨的名義出手實際例子就像 鋼杯兄 所講的那樣...與其吵這個, 不如用原po本篇的標準去看川普吧...自己的錢多到爆炸, 現在還當上總統... 要是改天又碰到金融風暴相信國家會救的搞不好會倒會被併, 但 阿川之友 或許能安然度過今天中投被點名要充公, 只是因為它有現成的位置. 有$$可以運用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箇中意涵~
sonic172 wrote:關於最近新聞鬧得沸...(恕刪) 我是不反對民進黨清算國民黨啦,但全民一定要追蹤,錢有沒有進民進黨口袋但是,國民黨若要重返執政的話,首先也得要求清算民進黨及其政治人物的財產如果以後政見若沒有提出也要清算民進黨的話,那我們就不要投他!
按樓主邏輯下去,政治人物也都不應該擁有私有財產,五等親內不能擁有公司,土地,不然都會有內線交易的問題。政黨不能擁有媒體,但是黨員卻可以無限擁有,我是不知道差異在那啦?!某黨更厲害,國營變民營,這個被民營的,從此就落入某黨員的手裡,監督不到,要不回來。
台灣又不是只有國民兩黨偏偏只查國民黨我就不信其他的黨沒有所謂的"不當黨產"要查就要全部一起查,就算只查國民黨也要合情合理合法,但現在看來黨產會有合法嗎?是不是不當黨產,只憑黨產會說了算哪天國民黨養的小貓小狗都變成不當黨產都不奇怪
Steve Jobs wrote:不當黨產委員會成立...(恕刪) 別鬧了如果今天不當黨產委員會立下合約書並遞交本票保證,若該法違憲造成的國賠,由立法者與執行者一肩承擔我就支持他這樣惡搞下去高喊民主 法治 正義請問,不需審判、不需證據,針對特定對象,朔及既往且可強制執行的法律,違憲的可能大不大X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