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不關異性戀的事嗎

為什麼同性戀不愛專法,硬要加入有父母稱呼,有六等親不能結婚,有夫妻合併納累進稅率,有婚禮必需有公開儀式...等等諸多限制的現行婚姻法呢?不能加入就說是歧視他們。另立同婚法是最能保障自己的法律,難道不好嗎?。現在認為的歧視他們,是某些人的心態,並不是法律造成的阿。如果同性戀一定要加入現行婚姻法,那就不是憲法所保證的公民權,當然要異性戀同意阿。確實不少像我一樣的異性戀者也支持他們,如民意無法正確評斷,進行公投也是應該的。感覺同婚運動被同運份子帶到極端方向,原來保障自己的訴求變遙遙無期。

devine wrote:
為什麼同性戀不愛專...(恕刪)


說的真好!
我也覺得另立專法已經是保障他們要的權益
也算是一種循序漸進的方式
但他們現在大張旗鼓吵東吵西,讓不少原本無所謂的人做噁了
relax 8 wrote:
同性婚姻不關異性戀的事嗎
整個社會都會受一定程度的影響的!
同性戀在人類以外的動物一直都是非常特例的極少數
就算再幾十年前甚至幾百幾千年前的人類
都是非常的少數
絕大部分的人類及動物都是異性戀
大多數的同性戀是後天環境等因素造成的
由人類的同性戀快速不斷的增加可證明!
或許是因為人類更容易互相影響及擅長學習模仿


同性戀的父母 都是同性戀嗎?

否則 為什麼同性戀夫妻領養的孩子會被影響成為同性戀?

同性戀真的不關誰的事

如果單提影響生育率 今天鬥同性戀 明天就鬥不婚不生

你愛生多生點 養得起 幾百個也可以生

別人不生 甚至願意去領養無依的孩子 是功德

同性戀也是大自然演化下的產物

如果會造成人類滅絕 那也是天意

以前一夫一妻是正常 現在變不正常

誰知道 100年後異性戀會不會變成所謂社會的負擔和不正常

relax 8 wrote:
大多數的同性戀是後天環境等因素造成的

由人類的同性戀快速不斷的增加可證明!...(恕刪)


首先, 你並沒有深入研究為什麼同性戀的人數有增加的原因
就自行猜測~ 這種"證明"理論基本上就沒甚麼好討論的了

同性戀人數在近十年來有增多的趨勢 主要原因有幾個
1. 世界人口的比例逐年上升 假設同性戀人口是 1%.
40億人的1% 和 80億人的1%, 人數上自然高出許多
那可不是 多了100 or 200人而已

2. 近年來世界上越來越多地區/國家 人民逐漸接受同性戀
過去在較保守的年代, 許多同性戀並不敢承認自己是同性戀
於是選擇隱忍, 選擇沉默
但那不表示在那個年代同性戀的比例就是少
我想這種例子 自己去翻翻一些過去同性戀相關的紀錄訪查資訊不難得知
為什麼過去不願意出櫃? 就是因為社會風氣恐同/歧視而不願公開自己的性向

而近一二十年來, 由於世界風氣的改變, 人們對於自主權越來越敢發聲,
也因此越來越多同性戀敢站出來爭取, 也帶動了影響了過去選擇不出聲的那一些同性戀
所以也越來越多人敢勇於出櫃 過去被當作是"羞恥 / 生病 / 見不得人"的同性戀
現在被認為是可以去爭取的, 當然承認的人就會變多
把這個扯入先天跟後天 實在是沒甚麼道理

3. 性向這種東西 沒甚麼跟風不跟風的
你難道會因為你的鄰居是同性戀 你就變成同性戀?
你難道會因為你的偶像出櫃了, 所以你出櫃?
這種藉口只是欲加之罪罷了~~
同性戀在社會上目前受到最大的原罪, 就是有太多"假設"加諸在他們身上
EX: 假設同性戀合法了 小孩會被影響為同性戀
EX: 假設同性戀合法了 他們將來的小孩會受到歧視! (講這話的人阿怎麼不教自己的小孩不要歧視就好?)
EX: 假設同性戀合法了 將來我們怎麼教小孩?? (自己小孩自己不會教??)
然後現在還冒出一個年輕人會被影響成為同性戀的說法.... 只能說....
嘿嘿嘿~~ 人的想像力真的無限豐富阿!

有人說 每個人身上的基因特徵都有顯性跟隱性的
腳上小指頭的指甲 有人是一塊 有人是兩塊
有人舌頭可以捲 有人是平的
有人雙手手指握緊 右上在上 有人左手在上
這些是較常見的
較少見的, 例如 頭頂頭髮上有兩個渦,
例如 同性戀這種性向的喜好 也是一種隱性的基因特徵

雖說上述這種說法不一定正確, 但科學研究已證實同性戀是人類性慾的自然展現型式之一,
同性戀此一性傾向同異性戀雙性戀,其本身不造成任何心理傷害
雖然性傾向的起源仍未能確定,其形成很可能是由於生物因子(基因、激素)和孕後環境因子交互作用促成

我覺的在這邊討論先天後天甚麼造成的沒意義 連科學家都沒能證實了
在這邊晃自亂猜測說嘴有啥用?

要討論 就討論同性戀影響不影響異性戀者就足夠了
至於影響~~ 目前除了一些"假如"的假設性影響外, 我實在是看不出來到底影響了甚麼

影響國家生育率, 教小孩, 人類滅亡 等等等~~
自行發揮想像力吧~~nn



devine wrote:
為什麼同性戀不愛專...(恕刪)


另設專法的意義在哪?
要不要原住民另立專法
外省人另立專法?
白人另立專法?
黑人另立專法?
黃種人另立專法?
男人另立專法?
女人另立專法?

今天在談的是"基本人權",
要"另立專法"來設置"特別的基本人權" 你聽起來不諷刺嗎?
你還真的認為這不是一種歧視嗎?
當然啦
這社會常見一些會歧視的人 總是自以為只要自己講一句 "我沒有歧視" 就真的代表自己沒有歧視的天真想法
這就跟一些人會自認 自己家的小孩很乖 一樣~~

要是真的不歧視 就不要有甚麼差別對待 這很難??
好吧~ 大概對於某些人來說真的很難

就像以前白人不敢/不願/不屑 跟黑人一同搭公車一樣的難~ 我也相信當初那些白人沒有歧視黑人的意思.....

amosyu wrote:
另設專法的意義在哪...(恕刪)


不會

這是被害妄想症發作


從大議員罵了番仔,然後怪原民被害妄想症發作得來的邏輯



amosyu wrote:
今天在談的是"基本人權",

婚姻是制度,無關人權。
謝謝
個人感覺自己周遭親友對同性戀議題幾乎都是抱持不影響自己所以何妨的開放尊重的態度,
甚至親戚就有人是同性戀者.
但是以自然界的繁衍後代的方式本來就是需要異性交配才有後代,或是無性生殖,動植物都是如此.
而同性戀在各物種都會發生存在,自古至今是不可否認.
人類的不同是因為人類的演進發展,超過其他動植物種有了語言.社會.道德.法律....等所以不同,
不然要是在自然界的野生環境中,沒有後代就是一種自然界對存在的同性戀者淘汰的終極方式了,
更別說被動物族群冷落而有生存之類的環境問題.
當然這是非常極端的說法,因為我們是"人"不是野生動物,講求生命來到世間就是人權一律平等的,
尤其是現代.
既然是人類社會裡的同性戀者,自然也理解同性戀者間性交是不會有後代的,
我一直都好奇為何同性戀者會想要領養小孩,沒有小孩的同性戀者婚姻家庭
跟有一般夫妻生了小孩組成的家庭並不衝突不是嗎?
即便"如果","萬一","假設"同性婚姻可以合法領養小孩,也不應該影響原本父母的稱謂才是.
"父"與"母"是人類發明語言文字及道德給"男"及"女"交配產子後,
文字及道德的部分就是對產下這後代的男者稱"父",女者為"母",這是專有名詞,是長久人類社會存在的稱謂.
那男男/女女婚又領養小孩的雙親該怎麼辦,其實我也不知怎麼辦,
就說了既然是人類社會裡的同性戀者,自然也理解同性戀者間性交是不會有後代的,
那男男婚的家長不能都叫叔叔,哥哥,
女女婚的家長就都叫阿姨,姊姊之類的
法律上就是撫養監護人,即使現在我自己的小孩也是如此,成年了就自己成家立業去吧~
跟修法著實擦不到邊,立個專法確保組成家庭不限性別問題及因性別衍生相關權利問題便是,
有何歧視不歧視的差別,要歧視的人修了法打心底還是會歧視
但不管同性議題,個人認為身分證確實不需要印父母的姓名,對現代社會及法律已無太大的意義.
以上拙見




relax 8 wrote:
那你覺得現在的年輕人是跟風還是原本就是同性戀呢

同性戀/異性戀這玩意兒還能「跟風」???
如果是後天而且還可以跟風,千百年來絕對的異性戀社會又怎會冒出同性戀來.....
shown013 wrote:
請說明下先天喜歡異性是理所當然的?
小學生物課不認真上課喔,
動物進化史都不知道?


您怎麼知道小學有「生物課」?還有教動物進化史?
我兒子的小學只有「自然與生物科技」,沒有生物課,
我自己在國小時也只有自然課。

反對別人的觀點,是言論自由。
其他的無謂論述就可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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