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gar2015 wrote:同性戀是心理變態,社會需要的是將同性戀立法強制醫療.同志遊行看就噁心這一位還是精神科醫師,婚姻平權跟神經病不能畫等號,...(恕刪) 完全正確!!同性戀就是個病~~現在醫學還沒有藥可醫....等幾百年後有先進的DNA療法出現,小孩出生第一天就先打一針去除同性戀疫苗~~從此人類世界就不會再有同性戀了......現在醫學還不夠發達,所以只能暫時想這些辦法來緩和治療~~
亞利安星人 wrote:同志不可恥,可恥的是那種自卑轉自大,要所有人都要依他們意思行事,稍有不從就把意見不合者貼上恐同、不進步等標籤的行為(恕刪) 必須要加分現在動不動就冠上恐同真的同志不要把自己放這麼大啊~
如果婚姻平權,多人共組家庭可以嗎?古代、其他國家都實施過,能生小孩,能養能教,不會被社會歧視。怎麼樣都比同婚強。我有親爹、親娘、二媽、三媽、小媽...很正常的家庭。我有爹爹,就是爹+爹,而且不是親爹...這叫孩子怎麼說出口。同婚者拿個同性戀自古就有的「事實異象」當作「正常生理」來支持自己,史實那麼多,人獸交、戀物癖、戀屍癖,難道也是正常生理?
yossiger wrote:寫了,我想講的。我是...(恕刪) 這位朋友非常有勇氣,或許我們應該各退一步來看,婚姻制度是用實質的行動保障認定對方為唯一伴侶的承諾,只要是兩個相愛的人想要廝守終生,我們都應該祝福。家庭制度規範了家庭成員的權益與義務,也是最基本的社會組成單位,我支持同性婚姻,但是我不支持所謂的多元成家,這會讓以家庭為基礎的人類社會體系崩壞。
同志想結婚. 組成家庭有何不可呢?現在少子化. 離婚率高.. 要怪的是異性戀不想結婚..不想生子..不要怪到同性戀身上..如果同性婚姻通過1.結婚率會提高2.出生率也會提高.. 拉子會想辦法找精子銀行來生.. 男同志會去領養小孩.3.婚妙業者生意興隆.4.女兒比較不會嫁到gay...兒子也比較不會娶到拉子沒有什麼不好..有人擔心法案一過.. 全台灣都變成同性戀..心障礙法通過..我們沒有變殘障原住民保護法通過..我們沒有變原住民?同婚法案通過, 我們(包括小孩)為什麼就變成同性戀?同性戀和你我都一樣, 都是有血有肉的人或許就在生活周遭..只是你不知道.
blodhoofcairne wrote:同志想結婚. 組成...(恕刪) 我現在比較擔心的是假結婚真移民的問題在更之前我擔心的是同志家庭糾紛造成司法資源濫用的問題 (EX:通姦、繼承官司等)基本上對於同志關係本身要贊同還是反對 我個人是沒意見的 嗯 或許說沒興趣理會比較恰當但是跟傳統的婚姻關係視為一談 我就有意見了問題點是制度現在反反同派的特徵就是把反同派跟反制度修改派攪在一起然後用歧視的高帽子一起壓進去而且不允許你們辯駁 否則就是恐同 以下是我個人的觀點特別法比民法好調整 實施上出了問題廢止也比較容易 能夠有效的防止制度漏洞不懂堅持有愛就好 同同成家 的那些人怎麼樣都不肯接受?
蔥油餅大叔 wrote:我現在比較擔心的是假...(恕刪) 經過這幾天的討論,我個人認為同運?人士的主要目的應該是為了修改民法,同性婚姻合法化只是次要目的,所以不會為了達成同性婚合法化而放棄修改民法的機會。至於為什麼堅持改民法,可以google伴侶盟的政治理念,就可以猜想讓他們改下去會發生什麼事情
同志運動=性解放運動,本質上是完全相同的,並無二致,因為婚姻的定義是一男一女(具有神聖性、嚴肅性),一旦違反這定義,就絕對不是婚姻嘛(請去重修理則學),所以推回來,同性戀不是性解放那是甚麼?既是如此,同性戀與男女婚姻的本質,根本理念上完全南轅北轍、背道而馳,卻整天吼叫嚷嚷要同性關係要婚姻化,要放在同一法條規範,這不是無邏輯的怪事一件嗎?若修出這種奇怪的法條,全民就該上街頭廢了立法院,因為立法的專業性蕩然無存,國家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