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夠冷 wrote:
又是酒駕肇禍。51歲...(恕刪)

不依規定賣蛋罰的比酒駕重,所以酒駕小意思。
唉....

個人認為就是立法相關人員自己"或許"也有酒駕的情況(或記錄...)

所以才沒把(或不急..)加重酒駕相關刑責拉高....

幹麻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台灣老百姓,大家辛苦了...


RSS11 wrote:
上一任總統全面執政...(恕刪)
請警方硬起來 ,別被吃掉了。果然虎父無犬子,青出於綠。酒駕殺人。

lamerla wrote:
唉....個人認為...(恕刪)



截取自yahoo新聞...

4年前的「葉少爺酒駕事件」受到社會矚目,葉冠亨因此案遭判6年有期徒刑;

因酒駕造成3人死亡遭判刑6年有期徒刑;獲假釋可望過年前出獄....

現在酒駕罰的太輕了 一堆喝了酒還是繼續開車 受害的都是無辜的人
重罰還要再等等,等到被撞的是大官員或大民代,就會修法了,天佑台灣!

伊魯米 wrote:
之前不是有個酒駕立委說要推酒駕法的嗎,

他現在在做什麼?


可能正在喝
誰執政都一樣
酒駕絕對不可能重罰..

哪一個民意代表不喝酒??
立這種法律除了對自己沒有利益外,還有可能抓到自己咧..
哪一天酒駕判10年以上徒刑不得緩刑的法律通過...搞不好半年後立法院有2/3的立委都在關,剩下的1/3是運氣好沒被抓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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