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poSKY wrote:
一例一休在中國沒有問題,為何在台灣有問題,民進黨沒有做錯!
對岸是混合制


為什麼突然中國做的事變成「沒有問題」了

roachc wrote:
千錯?萬錯?就是政府沒錯!......的意思嗎?


很明顯了,還需要問?

超過一分鐘算兩小時,,到底誰在莊孝維?

Ste100 wrote:
很明顯了,還需要問?...(恕刪)


自從空姐罷工事件開始, 原來空姐是外站報到搭交通車開始算工作時數


哇,........勞工要求我們出門是為了工作為了幫雇主賺錢, 因此要求自出門開始算上班時數


這樣才是公平正義???

butthouse wrote:
均貧才是轉型正義 ?? 2017年開始我放棄我的投票權, 只要是投票日舉辦員工國外旅遊


你覺醒太慢了
我早在多年前就不再踏進投票所

這些年來整黨輪替
兩黨濫成那樣,選誰都一樣
那幹麻還浪費時間去投票

maxboss wrote:
你覺醒太慢了我早在...(恕刪)

都不選是正確的
但問題是就是會有一些被操弄的腦殘
或是自以為是正義的屁蛆
選了一些足以讓生活過的更糟的渣
這樣就罪過了
Ste100 wrote:
超過一分鐘算兩小時??(恕刪)

休息日之工作時間及工資之計算,四小時以內者,以四小時計;
逾四小時至八小時以內者,以八小時計;
逾八小時至十二小時以內者,以十二小時計。

休息日只要員工有來加班 , 就是四小時/八小時套餐計算
四小時套餐 2.33 x 2 + 2.66 x 2 = 10小時平常薪資, 就算員工只上1分鐘 ( CP 最高可以達到無限大)
八小時套餐 2.33 x 2 + 2.66 x 6 = 20.67小時 , 就算員工只上4小時又1分鐘 ( CP值是5倍以上)

這樣的算法,老闆又不是笨蛋,自然會想辦法

隨便講講 wrote:
休息日之工作時間及...(恕刪)

原先立法的精神就是在放假日叫員工出來就是要加倍的付出加班費
不然好好的假日叫員工出來2~3小時
幾乎當天就很難安排其他計畫
很多方法在國外都沒啥大問題
可是在台灣就是政府和資方會刻意曲解
完全扭曲立法的原意
再加上扯後腿的部分勞工捅刀
就是台灣現在的慘況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