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樂068 wrote:法律的目的是為了服務人民,違反民意的法律叫做惡法(恕刪) 但是"惡法亦法"你知道嗎?"惡法"在沒有經過正當的管道修訂之前,一樣是"法律"!人民一樣有服從法律的義務!........拿所謂的"民意"當藉口,所以台灣真的不是一個"法治"的國家!...尤其是現在"公民不服從"的概念也可以進入司法判決的理由!....只能說,大家以後自求多福吧!......"顏色"是橫跨於道德.法律甚至憲法之上的!........
上班時常對著同辦公室同仁說請甲君拿出500元買咖啡來同享好不好?好!民意支持度100%。軍公教加配偶占人口比例一定少於兩成,做民調砍他們自然人人歡迎,尤其鼓動年輕公務員鬥已退休的,老實說,民調應該要九成贊成才對,七成實在太少啦。
Lightwave18 wrote:18趴也不是你應得的,朔源歷史本來就只是補助性質...(恕刪) 阿扁總統以前的18%確實是您講的沒錯,阿扁為了改革軍公教退休金過高,創了退休金所得替代率。因為政府預算給的舊制退休金+退撫基金給的新制退休金無法達到所得替代率的退休金時,由公保退休給付拿部分金額存優惠18%,利息剛好填補該給的退休金差額,所以現在18%是退休金的一部分,不是補貼性質。
TCSH wrote:在政府的引導下民眾選擇性忽略了政府是公務員的雇主這件事政府理當與因改革而權益遭受損害的當事者不斷地溝通溝通再溝通卻反過來利用民眾的仇富心態對當事者批鬥與汙名化急迫地想通過法案並利用這個議題獲取更多未來政治資本 公務人員多是地方上有頭有臉的人為什麼今天會走到這個地步?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無知的人仇視公務人員?卻對肥貓及政務官民意代表的作為無感?
cchan wrote:反正等6年級這些人...(恕刪) 不用等那麼久啦...之前是搞分化, 現在已經是要各個擊破的階段了...過一陣子矛頭就會指向勞工. 農戶了... 昨天街頭發生的行為已被定義為一條紅線屆時沒人會尊重你的公民不服從, 先抓再說...
說真的那些被改革的軍公教也不需大張旗鼓的去抗議,只要跟他們的子女說,老爸老媽的退休生活都快不能自給自足了,哪還能供你們出國留學或在家當啃老族,往後要自食其力,而且還要定期給爸媽孝養金才是。此外,有位立委說大部分的公教都支持改革,反改革只是少數人。那就請那些支持改革的公教自願率先放棄領年金,國家再每人發一章褒揚令,以感謝那些支持改革者,一來可平息紛爭,又可讓那些厚顏續領的人自慚形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