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ca18 wrote:請問對國家財政有見...(恕刪) 馬凱說:「這等於是我們繳6元,政府負擔4元,最後要領時卻可以拿回10元,對老年生活有保障,為什麼不繳?」所以一直是家庭主婦、無法享有社會保險保障的馬太太,在國民年金一開辦,就持續投保至今,好為自己儲備一筆退休金。葉崇琦用最極端的例子推算,若連續投保國年民金40年,所繳保費為51萬5,082元,如果從65歲開始請領、平均餘命17年,則可領取183萬3,062元,幾乎領回3.5倍的錢,難怪葉崇琦會說:「這是一件很划算的投資,如果你有能力,一定要去繳。」http://news.sina.com.tw/magazine/article/5430.html
horizon0001 wrote:.反觀失業勞工每月要繳國民年金近千元就算繳了四十年,65歲後也只能月領7,8千.(恕刪) 10年後都不一定還有的領了,40年後的事就不用再想了。以美國薪資以及稅率是台灣3倍為例,他們的年金平均只有在職時薪水的1/3,就剛好夠自己過生活而已,想要出國玩或供小孩讀書之類是沒辦法的。
為什麼領年金就一定要定在清貧水準,這是誰規定的???就好像總統退休麼一定要月領40萬+一堆福利,誰規定的???政府不要貪污、亂花錢搞一堆蚊子計畫+副總統說保證基金每年7%的效益.....領年金也可以出國玩
skistosais wrote:馬凱說:「這等於是...(恕刪) 到時候就和你說為了讓後代也能繼續領不要破產所以各位就領少一點吧現在的文宣就是騙你要付錢的,懂嗎?說真的,我都把這個當繳稅了,沒在期待真能領到的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