螢一 wrote:
政府有錢亂花錢,沒錢付年金?
基金會破產代表設計有問題,修改到不會破產是理所當然
but!

設計有問題是政府的事,答應過的就要給足。言出必信是做人的基本也是政府施政的磐石,基金不夠管你的給我去找錢,既然能亂花8800億加每年燒1500億當然有錢,以後進來的一定要改改就改、但是已經答應的也一定要付。畢竟..



lordkikuko wrote:
基金會破產代表設計有問題,修改到不會破產是理所當然
but!
設計有問題是政府的事,答應過的就要給足。言出必信是做人的基本也是政府施政的磐石,基金不夠管你的給我去找錢,既然能亂花8800億加每年燒1500億當然有錢,以後進來的一定要改改就改、但是已經答應的也一定要付。畢竟..
不懂車的騎車狂 wrote:
NO!!公務機關預算原則不是這樣編的。
要先有計畫,計畫完成之前,還要先完成不知道幾項的環境、可行性、效能..評估,並預估預算值。
這些都完成審定後,了才能送入立院審查,立院同意後,行政部門依優先序及預算額度分年執行。
看看這次,什麼計畫、評估都沒有完成的狀況下,立院就要審查預算!!
程序都錯了,擺明就是要硬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