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慈庸立委提案 補教師應用真名執業

supersd wrote:
立意良善,讓家長有...(恕刪)
補教名師利用自己是在職教師的身分招攬學生,早已是公開的秘密。法律早有規定不能兼差了(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四條:「專任教育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外兼課或兼職」),那就請他們二選一,也不須甚麼配套。(不過可以想見,修法時會有甚麼情況)
盡情歡呼吧!日後自己遭難,請不要怪人無情地訕笑!今日特此紀錄下這一段。
沒意義

學校的老師上課用的是真名就沒發生過性侵案嗎?

雖然我之前也砲過她
不過這個提案是很正確的

教育者還用假名?

iambrucechang wrote:
順便把同意性交年齡...(恕刪)


應該立法有從屬、指導關係的,只要發生性行為就嚴懲。嚴懲範圍應該包括指導教授跟補習班老師。

不過洪立委絕不會提這個法的。
每天漲停板 wrote:
連沒什麼爭議的提案,都能酸成這樣。...(恕刪)


大家只是提醒她方向搞錯了也沒什麼
不要這麼玻璃心好嗎?
鐮刀的力量再度發威嗎?

真是一個收割黨...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傑洛米168 wrote:
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恕刪)


讚成,光是可以讓補教名師繳稅這項,我就雙手讚成。
給她一個讚!基本上有提言,有出席會議的就不算是不好的立委。
各位應該監督那些從不出席院會,也不提議,領了薪水也不上班的議員,113個立委您認識幾個?。

傑其兔 wrote:
給她一個讚!基本上...(恕刪)


有提案的立委很多!

但就只有洪慈庸因為提了一個案被給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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