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a1 wrote:
如此當能引起更多改善社會關係的芻議甚至行動,由衷地希望「小燈泡的犧牲,就能在絕地裡找到價值。」
出張嘴的方式大家都會講
當我有小孩,每天光照顧小孩,跟小孩相處
我怎麼可能去管社區周邊的精神或行為異常份子? 看到就閃遠遠的
偶社區這邊常有人在社群通報異常路人的狀況及路線,也有人請警察處理,警察也不能做什麼處置
難道有人願意帶著小孩或將小孩托給別人或家人,自己親身跟著行為異常的人回家,長時間去關注這個行為異常的陌生人嗎?
整個鬼打牆...
然後推說社會關係....意思就是,沒出事前,社會的其他人,你們要去關心這個行為異常的人啦....偶還是在家自己賠偶的小孩啦
出事後,就是你們社會的其他人平常沒有去關心這些行為異常的人
出張嘴人人都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