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可以針對其個人執行失技巧當行為部份做申訴
不過這無關公益之部份
那是你的認知與對方個體行為有實際落差等問題
無關社會需不需要進行個人盤查這件事功用與益處
因為公益問題眾人多半會配合不會刻意刁難
畢竟兩權相害取其輕
在未有過多個人權益實際減損情況下配合發揮該公益功能
這才是正常人會做的選擇
因為這方式需要多數人配合才會有其相當功效
配合越少人越冗長成本越高就越失效
其他過多衍生是個人情感部份在鑽牛角
也之所以其他人不是也有人罵主委因為那是在以私害公
個人不爽之私妨礙維護治安的公益
尤其他又是應該負責目前執政黨的"官"
有甚麼不配合的正當理由?
個人不爽跟社會要不要盤查並沒有必然關係
要每個人都爽到願意配合盤查無疑緣木求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