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人民社會團體的設立跟成立宮廟一樣簡單~卻每每參於政治活動跟它成立的宗旨是否相符?如果不符的話...是不是該勒令解散?如果在成立的宗旨內...那是不是該講清楚說明白自己是個政治團體!而不是用 諸如..婦女.主婦.之類的名號.混淆視聽!
Armali wrote:我是社員,我覺得很丟...(恕刪) 他們家的東西不是沒出包過,要用的話,自己得小心點別到時後用了她們的黑心貨,還要被抹黑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551736花茶原料抽驗 25%殘留農藥〔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衛生局昨天公佈市售花茶原料農藥殘留檢驗結果,兩成五不合格,包括家樂福汐止分公司販售的「薰衣草」、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板橋站販售的「杭白菊」;家樂福表示,問題產品已不再進貨,主婦聯盟則說,上市前檢驗是合乎標準的,未來對農友栽培過程會更加注意。
Erichuangtw1980 wrote:老共當初犯過「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的錯,「前車之鑑」要注意啊! 其實覺得幹話黨一直都是用老共的老招在騙票呀當初老共把老K打跑時,人氣多高多旺...現在當年就是個黑歷史...行事作風根本一模樣阿毛跟阿蔡根本就一脈相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