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501 wrote:4分鐘帶你了解新版...(恕刪) 那張表還真看不懂.....太簡略問題了加班費倍率,不是這樣表示說就幾倍,現行除了加班費倍率,有4,8,12時數倍率。特休假有休假是勞工決定以及特休假未休完給予代金問題。加班上限....也不是定多少小時就要加到多少小時,現行沒有資方可以強制要求加班。這樣討論問題抓不到重點這個懶人包可以丟了....................................
滿滿的大樓梯 wrote:台灣什麼時候有過週休...(恕刪) 地球上存在的事物,發生的事情…抱歉扯遠了!台灣所有的事物,發生的事情,不是每一個台灣人都能通曉的,如果您不知道的人事物,即代表不存在或不曾存在,那您所謂的台灣、所想表達的台灣,指的應該是您的生活圈吧!?
A-wie wrote:疑?所以我之前的公...(恕刪) 確實之前都沒有週休二日啦之前的勞基法是每週工時40小時,每7天要休息一天一般的認知這樣就是週休二日(一天上班8小時)但是因為只規定7天休一天的所以就有很多破解方式可以持續上班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