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中和大火九死,縱火犯遭逮


aopen168 wrote:
我都可以預知到法官...(恕刪)


行為,縱火;
無法確定殺人犯意,
既已現殺人事實,
然有精障陳述(天條)...
嗯,罪行重大,無期徒刑。

有夠SOP。

sicario wrote:
聽說有一名死者是警察
發現是違建居然沒去檢舉


這也是我覺得很好奇的地方~

fyo00362 wrote:
我只要求政府事證明確之後,馬上執行死刑!
縱火九死,還能有什麼理由...(恕刪)


不用理由,只需要藉口。
反正一定先可教化,不需判死。
再來想各種藉口例如輕手法、不是故意的、有悔意、二國公約、有抄佛經…等。
dennis1137 wrote:
這也是我覺得很好奇的地方~


檢舉也沒用,我住那一帶

那一排的房子屋齡超過40年 4樓違建到5樓 兩層樓4+5樓
小坪數卻可以隔成十幾間租人,多隔一間就是賺一間的租金
隔間建材都是易燃材質。
新北市不知有成千上萬這種租屋套房,管都管不完。
尤其是這種幾十幾二十年前就違建完成的,根本不會管。

殺人犯非常可惡
但九死二傷 追究起來房東罪責也不小

依慣例,出事了才會演演戲
最近應該又要有一波要來抄違法隔間出租套房了。
房東們皮繃緊點嘿

fyo00362 wrote:
我只要求政府事證明...(恕刪)


嫌犯很快就有人教育他減刑SOP.抄拂經.受洗.斷五戒..
法官就說.此人可教化.判無期徒刑還可以上訴.
到時候應該又會有精神相關疾病之類的。
fyo00362 wrote:
我只要求政府事證明確...(恕刪)
公寓出租套房危機重重沒人願意冒險住只因鈔票不夠,真的很無奈
算了吧,再怎麼罵也不會判死,判死也不會執行,去年520以來有執行嗎?
gufan wrote:
死刑?怎麼可能死刑呢...(恕刪)


別忘了還有台獨
拆違建 ?
2018選舉到了
看來新北的議員 候選人 又有業績可換選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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