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me wrote:簡單做張表比較,有...(恕刪) 真沒想到,以前號稱民主燈塔的寶島到了今日,人民的薪資福利卻比當年的獨裁專制萬惡共匪還慘而且現在全世界沒有國家敢不給老共面子相反的,全世界更沒有國家會給台灣面子以前為了保衛台灣不被共匪統治而拋頭顱灑熱血的有為青年看到這種狀況,會不會很幹呀?
滿滿的大樓梯 wrote:台灣 40 + (54/4) = 53.5中國 44 + (36/4) = 53差 0.5 小時有到打臉程度啊???更不用說,台灣54小時是其他月份要攤還的 你這是用公式惡意誤導吧?40和44是單週累積,54和36是單月累積,可以直接用一個月四週去算平均值哦?做功德也不是這樣!
台灣的勞基法已經進步成"老基法"了 (老闆基準法)以前的勞基法是告訴老闆什麼不能做現在的"老基法"是告訴老闆可以怎麼做才能省下加班費 還能把員工一個當兩個用至於員工被操到過勞死怎麼辦 放心啦 勞檢不過 罰2萬到1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