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滿的大樓梯 wrote:
其實新聞的內容就已...(恕刪)


還是界定清楚點吧
啥叫惡意、嚴重?啥叫重大?
自由心證?漫無標準?
還是貴府特有的滾動式、浮動式標準?
如果人民不信任這個政府
請這個政府回去自己檢討
而不是找人到處洗地

我並不反對抓超速
但是請把辦法標準訂的明確周延些
完全執政了 當然趁現在 想怎改就怎改。反正又不是第一次執政 資進黨 第一次 扁 還沒人看清 第二次 蔡 應該也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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