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兩部分講1. 從家長的觀念來看, 林檢不是一個成熟的家長, 但不幸的許多的父母都是這樣, 面對兒女的委曲, 都直觀的暴跳如雷,任何職業的父母都如此, 這是時代的驅勢, 古風的儒家思想, 反求諸己的精神已不復見。2.檢察官,警察這種職業容易犯的錯誤, 他們在職場上仗者公權力在手, 私下的行為也不自覺流露出來, 我的住家停車格旁邊是一位警察在租的, 有一天細故對我狂飆, 豪無一點做鄰居應有的禮貌, 第二天我退租了,恥與其為鄰。
那個檢察官就是只會讀書不會做人處事道理所以處理事情這麼幼稚但是法務部反應這麼大是整個司法體系心虛的結果檢察官自大濫權玩弄司法當綠營打手辦案放水最近特別多比幼稚園那個檢察官嚴重許多但是法務部沒當回事這就是司法悲哀的地方
三四歲孩子講話常分不清楚現實、幻想、玩笑話,假假真真,真真假假。上次我小班的兒子說他某同學去美國了,結果隔天還一起走出教室= =又,某一次他沮喪的說某A和某B一起推他,他說不要了可是對方不理會!我大驚失色啊!問當下你們在做什麼呢?他回:我們在玩推的遊戲啊~很好玩欸我:………………只能說這位爸爸太不懂幼兒社交這檔事了!況且把自己女兒貼上標籤,以後學校生活更艱辛啊…
Dwing wrote:問題出在用大砲打小鳥,用牛刀殺雞...(恕刪) 應該不是牛刀~~~已經是狗頭鍘了..........................小弟想說的是......若您的女兒在幼兒園被欺負....您可以先私下找一下幼兒園談談不是一開始就私下拿著公權力賦予您的權力動用下班的警察陪同一起到幼兒園去辦案1.沒有人說您的女兒被欺負不能去跟幼兒園討論改善的方法2.沒有家長希望沒事可能會被您告(只是因為小朋友玩玩).....這種感覺很像一個手榴彈放在自己小孩手上...只因為小朋友會得罪一個法務大人3.沒有人說您不能把小孩改換幼兒園4.小朋友自己也會成長... 正常狀況下 ...小朋友只是玩玩未必是真正的傷害(是您自己認為這是嚴重傷害...)小弟認為您信任這家托兒所幼兒園且不是學校照顧不周那可以請這家托兒所幼兒園多加幫忙注意且照顧女兒要去找問題點....請私下自己去找托兒所幼兒園談談不要私下動用公權力愛女心切的心情~~ 小弟可以100%理解但是做錯事的不是 您的愛女!!!同學間也只是一種過程~~~ 並非真正的傷害!!!沒有人能在溫室內長大~~~ 就算是連勝文也是必須要外出打拼!!!(還要被很多網路霸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