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幫不了你 wrote:
奇摩: 014貪汙...(恕刪)



同一個新聞事件, 不同陣營的媒體各有不同的報導!
這已經不是"假新聞"的層次了!
根本是扭曲是非事實!!





向陳啟祥索賄8300萬元未遂

向陳啟祥索賄8300萬元未遂

向陳啟祥索賄8300萬元未遂


很重要... 所以跑馬燈要跑三遍

只有PTT程度就別來01〝發揚光大了〞 




你可以像瘋狗一樣對周圍的一切憤憤不平‧可詛咒你的命運‧但是等到最後一刻到了之時‧你只能輕輕放手
恭喜你突破盲腸了!!
聞名全國的錄音檔3 3 23
誰沒聽過就是014索賄的事實

今天無罪定讞 難道大家都能接受嗎?


同一個對象
當立委時 索賄6300萬
當行政院秘書長時 索賄 8300萬

所以職位越高 權力越大 價碼就越高?

還是權力越大 難度降低 價碼應該更低才對?

以上兩點也提供大家參考!

對了~我覺得PTT水準也不低喔!
別小看別人



小樊 wrote:向陳啟祥索賄8300...(恕刪)
NCC還不裁罰嗎?假新聞。
真的幫不了你 wrote:
奇摩: 014貪汙無...(恕刪)
民進黨籍嘉義縣長張花冠擔任立委期間
被控收受大埔美香草藥草生技園區開發案廠商三千萬元
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台南高分院見解
認為檢方雖起訴張女拿了廠商的錢
但當時她是立委,無法對行政機關決策產生實質影響,且無對價關係,
判決張花冠無罪定讞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在立委任內
涉嫌收賄6300萬
法院發回更審
有了張花冠的判例
你認為 貪汙罪會成立嗎?




台灣司法的不公正及不公平是有名的

真的幫不了你 wrote:
多看幾家媒體 就知道誰對誰錯了
(提示: 都已經入監服刑了,貪汙還會無罪嗎?)

可是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到底哪邊是對的,哪邊是錯的?
你自己看了新聞內容
不會自己判斷嗎?

你的問題我有義務一定要回答嗎?
一直追問的態度?


budinx wrote:
可是你沒有回答我的...(恕刪)
感謝樓主開這個主題,又逮到了自由出錯



涉貪案纏訟6年多 林益世今早發監執行

至於林益世被控在立委及行政院秘書長任內,收受爐渣業者地勇公司陳啟祥6300萬元賄款、向陳啟祥索賄8300萬元未遂等涉貪污的部分,已發回高等法院更審中。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64175


很明顯自由把兩件事,他在立委任內及行政院秘書長任內,前者是收賄,後者是索賄未遂,兩案混在一起說已發回高等法院更審中

真實的狀況是,立委任內收賄6300萬的案件發回更審中,而秘書長任內索賄8300萬未遂無罪確定

因此,奇摩新聞是如實報導,並沒有任何錯誤,自由明顯報錯了(不知這算不算是假?)


樓主不信奇摩新聞,哪中央社報導應該可信罷


林益世入監服刑 仍有官司未了
The Central News Agency 中央通訊社
2018年9月月28日

最高法院今年8月將林益世被控收賄6300萬元部分發回高院更審,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2年定讞,至於林益世被控在行政院秘書長任內,向陳啟祥索賄新台幣8300萬元,連同洗錢部分均無罪確定。

林母沈若蘭、林妻彭愛佳及林益世舅舅沈煥章與沈煥瑤,也都遭起訴。沈若蘭被控燒美鈔涉嫌隱匿刑事證據罪,判刑5月定讞,收賄無罪確定;彭愛佳、沈煥章、沈煥瑤被訴洗錢,無罪確定。

換言之,貪汙案部分只剩林益世被控在99年立委任內收受陳啟祥賄賂6300萬元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其餘全部確定。


對了 奇摩新聞用的標題是"林益世今報到入監 親友陪同爆推擠衝突",而不是貪污無罪定讞 內容交代得很清楚
完全沒有誤導大眾之嫌

反而自由把兩案混為一談才是誤導大家,以為林益世有兩案發回更審



真的幫不了你 wrote:
誰沒聽過就是014索賄的事實
你聽過,就是(誰沒聽過)?

你聽過,就是事實?

索賄=貪污?

差不多是蔻大嬸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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