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P火速PO律師函 嗆葛特曼24小時內公開道歉


yenf.kimo wrote:
原告之訴駁回,耗資8萬律師費

法務局長的職責應該是訴請原告付律師費吧。
畢竟被控告是否是柯文哲個人問題尚有爭議,
但是原告濫訴卻是法院判決確定,
法務局長找錯人負責了,其專業?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jeel54321 wrote:
因為發明人不認識活摘器官的醫師,而柯文哲認識。

如果柯文哲只教中國醫師葉克膜,那是柯文哲有問題。
柯文哲教全世界很多醫師葉克膜,中國只是其中一個,
所以這是抹黑。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yuffany wrote:
法務局長的職責應該是訴請原告付律師費吧。
畢竟被控告是否是柯文哲個人問題尚有爭議,
但是原告濫訴卻是法院判決確定,
法務局長找錯人負責了,其專業?


不起訴跟駁回,
可不是敗訴耶。

哪來的條件向原告提請訴訟費用賠償?

你有專業,拿出個判例來看看。

一身酒氣/貪婪財團 多次出自柯痞親口所言,

不是個人問題是誰的問題?

護航真的很難看。

crazydiamondc wrote:
大陸用葉克膜 就表示柯P搞這個東西就是為了讓中共活摘器官?
怎麼不怪 當初發明移植器官技術的人 才是讓 中共活摘法輪功器官的元凶?


所以應該要怪你父母囉!

yuffany wrote:
如果柯文哲只教中國醫師葉克膜,那是柯文哲有問題。
柯文哲教全世界很多醫師葉克膜,中國只是其中一個,
所以這是抹黑。


1.柯除了中國外還教了哪些國的醫師呢?

2.除了中國外,還有哪些國家被質疑用葉克膜活摘器官呢?

yuffany wrote:
如果柯文哲只教中國...(恕刪)


二戰時在猶太滅絕營當文職人員的德國人,也不是只幫滅絕營工作。

照各位的邏輯,
你教別人柔道,人家去犯強姦,你就是共犯

我真是二百五,
人家3x7=24我還跟對方爭辯那麼久,
二百五無誤,
斷線反省...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yuffany wrote:
如果柯文哲只教中國醫師葉克膜,那是柯文哲有問題。...(恕刪)


我想是搞錯重點了,
"教"??
難道不是販售技術,
柯P好心傳授葉克膜技術到世界各地,
這又不是他發明的,
他也不是最頂尖的,
說"教"除了過譽,
也過於清高,
就是販售轉移技術的一個醫者,
吳子嘉聰明點就打收費移轉這塊。
原來在中國賣菜刀的就是殺人犯,中國駕訓班教練是殺人犯,我全家一直挺民進黨,我對柯p無感,父母從喜歡柯p被洗腦到不喜歡,但卻決定1124一起滅東廠,政治可以硬拗,但良心不可以,別以為人民的是非是黨意跟媒體決定的
claude0630 wrote:
對不起我完全看不懂你...(恕刪)

fireking wrote:
原來在中國菜刀的就是殺人犯...(恕刪)


看到沒,重點不就出來了,
菜刀當然無罪,
但有人拿店裡菜刀去殺人時,
店家說不是他店裡的就難免矯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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