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nf.kimo wrote:原告之訴駁回,耗資8萬律師費 法務局長的職責應該是訴請原告付律師費吧。畢竟被控告是否是柯文哲個人問題尚有爭議,但是原告濫訴卻是法院判決確定,法務局長找錯人負責了,其專業?
yuffany wrote:法務局長的職責應該是訴請原告付律師費吧。畢竟被控告是否是柯文哲個人問題尚有爭議,但是原告濫訴卻是法院判決確定,法務局長找錯人負責了,其專業? 不起訴跟駁回,可不是敗訴耶。哪來的條件向原告提請訴訟費用賠償?你有專業,拿出個判例來看看。一身酒氣/貪婪財團 多次出自柯痞親口所言,不是個人問題是誰的問題?護航真的很難看。
yuffany wrote:如果柯文哲只教中國醫師葉克膜,那是柯文哲有問題。柯文哲教全世界很多醫師葉克膜,中國只是其中一個,所以這是抹黑。 1.柯除了中國外還教了哪些國的醫師呢?2.除了中國外,還有哪些國家被質疑用葉克膜活摘器官呢?
yuffany wrote:如果柯文哲只教中國醫師葉克膜,那是柯文哲有問題。...(恕刪) 我想是搞錯重點了,"教"??難道不是販售技術,柯P好心傳授葉克膜技術到世界各地,這又不是他發明的,他也不是最頂尖的,說"教"除了過譽,也過於清高,就是販售轉移技術的一個醫者,吳子嘉聰明點就打收費移轉這塊。
原來在中國賣菜刀的就是殺人犯,中國駕訓班教練是殺人犯,我全家一直挺民進黨,我對柯p無感,父母從喜歡柯p被洗腦到不喜歡,但卻決定1124一起滅東廠,政治可以硬拗,但良心不可以,別以為人民的是非是黨意跟媒體決定的claude0630 wrote:對不起我完全看不懂你...(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