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rd@ wrote:
員警大多為善良守法的市民衝鋒,但濫權也不少。
...(恕刪)
呵呵
從你第一篇留言開始我就在靜觀你被圍毆
只是沒想到你會用這個當理由
這真是很讓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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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再去看一次樓主的新聞鏈結
裡面有影片啊
說實在的我不知道這位警員在學校都學了些什麼
到底是警校的問題
還是這位員警不受教?
樓上有朋友貼出美國警察的影片
很好
我也認同我們應該跟美國警察學習
不是反諷而是真心的這麼認為
然而
看到新聞影片
我只想說根本就是這位員警自己作死
今天
對方是嫌犯
你如何能預期對方的行為?
因此
我們看到的是美國警方的權力很大
如果你被攔檢的當下(不必是現行犯)
要是不乖乖聽警察的話那後果可大可小
而我們的員警
自以為我是警察我好棒棒
跑去開對方車門要叫對方下車
把自己置於一個危險的場面
結果對方想逃跑
員警認為自己很危險就開槍了
這裡面有一個邏輯的誤謬
請注意
是員警將自己置之險地結果逼到自己要開槍
或曰
嫌犯被抓了就乖乖被捕就好
你不要逃警察怎麼會開槍
問題來了
他要是奉公守法的良民又怎麼會變成通緝犯?
或曰
如果打輪胎打不準怎麼辦
那犯人不是逃掉了
對啊
你打輪胎都打不準了
那在你情急之下你打人是不是更可能把人打死了?
犯人該不該死
警察不能作主
群眾也不能做主
或曰
家屬無恥居然還敢要錢
教子無方不是犯法
沒有犯法的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當他的權利受損
提告不是再自然不過?
告贏了拿到國賠是經過法院認證
這樣不對嗎?
如果有任何人的權利受損拿不到賠償
這才是我們應該擔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