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比較無恥吧?你怎會認為別人要依你為準?當事人之法定權益要主張於否本來就他自己決定別人本也能表示其個人意見就如你表示個人主張相同但現在別人主張還要經過你這路人檢視假如是有理或公允抑或是高明亦可卻隨便拿個"神奇標準"論斷才可以主張不然別人就是如何如何又如何那你現在個人主張不行不應該難道就不丟臉不難看叫有格調?連尊重他人自由權利與認同言論自由精神之體認都沒有這叫自掌嘴秀下限大概是中共派來亂的我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