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esar-2017 wrote:外國的作法是舊拆換...(恕刪) 直接拆舊換新,那就有幾年期間,這個機組無法發電了,而且同時動工,花的錢比較多,有沒有合格的施工隊伍又是一回事。但是舊的沿用,暫時不動,繼續發電,新的機組蓋好投入使用後,再拆掉舊機組,換新一代機組,則沒有空窗期,也不會一下子支出太多(總金額還可能會減少,因為要扣掉電費收入)。
看了一大串,好像沒人懂這過程,增加機組不是直接在圍阻體裡增加,是等同於再新蓋一兩組一樣,一樣要有一次圍阻體二次圍阻體,冷卻系統一樣要重弄,花的錢一樣很可觀的,而延役的問題就是要先申請後放置五至十年才能作乾式貯存,還要再檢查與補強後才能再重新放置燃料棒,重啟核能…這些作下來也是很可觀的經費,而且重點是沒有一個縣市政府願意,再者地點限制非常多,並不是隨便挑一個就行了,去看一下youtube好嗎?國外技術行,台電行嗎?沒技術與設備只能送去國外是處理,第一人家要願意幫我們,第二貴很多,第三那些還會再送回來,還要說服民眾願意接納存放,這些才是關鍵問題之所在,沒有的話,弄個公投問能不能接受核廢料放你家附近?會過關的話那真的厲害了,我的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