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能會:國外核電廠延役後可達年限2倍


imhung wrote:
其實不需要到延長兩...(恕刪)


外國的作法是舊拆換新

維持機組

講句難聽的

頭都洗了就洗乾淨吧

Caesar-2017 wrote:
外國的作法是舊拆換...(恕刪)


直接拆舊換新,那就有幾年期間,這個機組無法發電了,而且同時動工,花的錢比較多,有沒有合格的施工隊伍又是一回事。

但是舊的沿用,暫時不動,繼續發電,新的機組蓋好投入使用後,再拆掉舊機組,換新一代機組,則沒有空窗期,也不會一下子支出太多(總金額還可能會減少,因為要扣掉電費收入)。

imhung wrote:
直接拆舊換新,那就...(恕刪)


所以我說直接增加機組.反正上次不是有人說核一二三四都有預留未來增加機組的位址
空谷101 wrote:
所以我說直接增加機組...(恕刪)
四個廠一共能放20組機組

allen_yeh wrote:
四個廠一共能放20...(恕刪)


真能放到20台灣10年內不缺電
有新的不用,偏偏要設法延役舊的,然後擔心安不安全,莫明其妙。
既然取消2025非核心園,就一步到位,啓用核四吧。
看了一大串,好像沒人懂這過程,

增加機組不是直接在圍阻體裡增加,

是等同於再新蓋一兩組一樣,一樣要有一次圍阻體二次圍阻體,

冷卻系統一樣要重弄,花的錢一樣很可觀的,

而延役的問題就是要先申請後放置五至十年才能作乾式貯存,

還要再檢查與補強後才能再重新放置燃料棒,重啟核能…

這些作下來也是很可觀的經費,而且重點是沒有一個縣市政府願意,

再者地點限制非常多,並不是隨便挑一個就行了,

去看一下youtube好嗎?國外技術行,台電行嗎?

沒技術與設備只能送去國外是處理,

第一人家要願意幫我們,第二貴很多,第三那些還會再送回來,

還要說服民眾願意接納存放,這些才是關鍵問題之所在,

沒有的話,弄個公投問能不能接受核廢料放你家附近?

會過關的話那真的厲害了,我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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