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衡的司改即將破壞司法獨立?----【司改團體在乎「人民感受」?兼談尤美女《法官法》草案何以爭議】 (法官/孫健智)


finepupil wrote:
如老美的大學後教育、律師檢察官再法官的過程

美式司法概念套到國內,大概會氣死許多人,
尤其是不請律師,不找論述,坐等法官「查案」判其勝訴的民眾......

cckm wrote:
美式司法概念套到國...(恕刪)


你錯了

刑、民還是不同

理論上檢察官是民眾的律師,告訴人的律師

實際很多是被告的律師,特別是法官

還有海洋法系的法官權力大得不得了

民主或政治適當介入無可避免
finepupil wrote:
理論上檢察官是民眾的律師,告訴人的律師
實際很多是被告的律師,特別是法官

這話說的怪怪的,
檢察官是政府的律師,怎會是告訴人的律師?

國內習於包青天式司法,
檢察官並不把自己當成政府聘請的律師.

民主或政治適當介入無可避免

美國法官可以直接推翻川普命令,
川普也只能摸摸鼻子走法律途徑想法解套.....

cckm wrote:
這話說的怪怪的,
檢察官是政府的律師,怎會是告訴人的律師?

國內習於包青天式司法,
檢察官並不把自己當成政府聘請的律師.



美國法官可以直接推翻川普命令,
川普也只能摸摸鼻子走法律途徑想法解套........(恕刪)


大學課堂或司訓所宣傳廣告都是檢察官天職摘奸發伏

實際卻是想著趕快結案衝結案數

所以小案子別指望台灣檢察官

找律師到法院自訴還比較快比較有效

也不會被檢察官惡搞

而老美法官權力太大,才加入民意制衡

川普行政權可以硬幹的還是一樣硬幹
finepupil wrote:
實際卻是想著趕快結案衝結案數
所以小案子別指望台灣檢察官
找律師到法院自訴還比較快比較有效
也不會被檢察官惡搞(恕刪)


你內行,所以4月30號被害人參與訴訟,立院初審通過。
若還有人以為檢察官是被害人的免費律師,這該說是無知還是外行人還是什麼?

陳小春2525 wrote:

不可否認民選也是會出現不適任的民代,就時間到讓牠下台即可,總比位置永遠讓牠佔著還要好..(恕刪)


所以,不要讓終審法官變成終身職的特任官!沒道理又容易產生弊病!
新聞參考:罕見!反對法官法修法!11司法團體發聯合聲明 (2019/05/06)

摘錄:

為了表達立場,共有11個司法團體發表聯合聲明,反對修法,這也是我國首度有這麼多司法團體發表聯合聲明。以下為聲明全文:


捍衛審判獨立 司法不能妥協 朝野法曹一起站出來

針對立法院併案審查之《法官法》修正草案內容,我們共同主張:

一、不容假藉淘汰不適任法官之名,任意評鑑個案法律見解及涵攝適用,變相影響判決結果,摧毀審判獨立之基石。

二、反對少數社會團體人士透過常設專任、增加過半數名額之方式,掌控壟斷法官評鑑委員會,污染個案審判的純淨空間。

修法目的應是解決問題,而非創造爭議。我們期許立委諸公廣納各界意見,本於專業審查法官法修正草案,方能真正建構民主法治的基礎。

共同聲明團體:
中華民國法官協會
中華民國女法官協會
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
中華民國臺灣法曹協會
台灣行政法學會
東吳大學法學院
法官改革司法連線
喵法官法庭日常
劍青檢改
司法流言終結者
妨害司法防制協會
新聞參考:尤美女版本法官法草案 律師團體聯合抨擊

律師公會全聯會與15個地方律師公會,表達嚴重反對尤美女立委版本草案。

這是律師!而非只有法官反對。

這次修法是在胡搞瞎搞,最後是更容易造成司法不公不義!
新聞參考:職務法庭重鍘濫權檢察官 司進會給予肯定

目前的法官法,並非不能懲戒或汰除違法亂紀的法官。

反對此次胡亂修法,是反對破壞司法獨立,反對行政權、政治力與特定團體有管道可以去干涉司法!

陳小春2525 wrote:
你內行,所以4月30號被害人參與訴訟,立院初審通過。
若還有人以為檢察官是被害人的免費律師,這該說是無知還是外行人還是什麼?...(恕刪)


看來小春大有和司法官打過交道

台灣司法官基本就是權力太大導致非常傲慢

現在立委修法整頓這些司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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