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堂教徒 wrote: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恕刪) 專法就是民法婚姻以外阿沒有任何問題不要再專牛角尖了怪只怪反同當初公投題目沒有想好幫忙開了一道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