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us0827 wrote:你先去搞懂法院的審判流程「準備程序」、「審判程序」及「交互詰問」,不然你以為這麼多人委託律師是幹嗎?佳芬姐已經說了,韓總有跟法官說希望提問時間只要7/14初選過後,就算是平常上班日都OK!誰在跟你不想請假不出庭?...(恕刪) 前面都說韓找律師告訴不自訴明顯心裡有鬼你還在法院?不過你至少有GOOGLE沒像其他韓粉沒GG就回答慘不忍睹哈哈
yanyu_911 wrote:檢察官偵查庭...基本上是檢方代替告訴方查證被告事實,告訴人除非必要是可以不出庭的,除非檢方認為必要...告訴人也可請律師代為出庭.*這是檢方偵查庭法院的審查/辯論庭,法官才會因需要去傳訊原告.至於請假 告訴人如因有要事無法出庭,可以於庭期前三天向檢/法官請假,韓國瑜應該只是不親自出庭,而是委任律師出庭.不是不出庭.......(恕刪) 你錯了前面說了韓找律師告訴不自訴又請假不到明顯心裡有鬼*2最好妨害名譽小案檢方會這麼佛心你不懂法律不要裝懂誤導網友哈哈
rt442 wrote:爆料指稱高雄市長韓國瑜有婚外情還有私生女,引發軒然大波,韓國瑜也親赴北檢控告誹謗。如今有媒體刊載,所謂的外遇和私生女,都是一場烏龍,北檢對外立刻發聲明,強調偵查不公開,韓國瑜也說,一切靜待調查結果。都已經有結果了還可以黑 你的消息也太不零通...(恕刪) 你錯了媒體報導你就信老吳說的你卻不信你是選擇性相信你想要相信的東西老吳比韓有誠信多了韓沒誠信愛說謊大家都知道國、高中生也知道還接連當面嗆韓沒誠信愛說謊哈哈
finepupil wrote:前面都說韓找律師告...(恕刪) 所以郭每次提告他人都是自己親自出庭?韓有沒有親自按鈴提告?污衊造謠者首先應該拿出證據證明污衊和造謠為真,怎麼到了你這裡是污衊造謠者可以不拿證據,首先要被抹黑抹黃污衊者自己拿出證據證明自己清白?他人心虛不心虛不是你說了算,只有需不需要親自到庭,你這樣倒果為因用特定理由強行扣在韓身上解釋韓不親自到庭的原因,明顯是意有所指故意帶風向歪曲事實,與抹黑污衊無異誰說沒有親自到庭就100%都是心虛,一定是心虛?你有什麼第三方人證物證可以證明韓確是因為心虛才不親自到庭?
你進廁所沒人知道幹嘛,我說你在裡面打炮自己玩肛交,你要如何證明自己沒做的事?讓第3方蒐證是比較聰明的做法更何況韓不用出庭就把吳打趴了,韓不管幹嘛都有一堆1450幫忙宣傳,連行政院都要為他特別準備2支專用攝影機全程拍攝.韓只要等記者上門說2句就可以24小時新聞放送宣傳樓主你不是自然會看到?你的開樓就是你的答案.不用自己從高雄跑到台北出庭,不必自己出庭自己蒐證答辯,就直接把對方打趴,說要全部自己搞的,以為當高雄市長很閒?哪個聰明哪個笨蛋很清楚.怎麼沒看到1450開樓砲外患罪?我真的很想看到中央政府把地方市長和觀光局長及立委和議員連同民間主辦方及來充人場放鞭炮拿布條的,全部用外患罪提起公訴,到時一定很好看...但可不要玩狼來了,一直說偵辦中不公開,玩間接影射最傷人的選舉東廠把戲,希望能比照此案,儘早公開初步偵查結果,這可是行政院長蘇光頭親自交辦的案子,人都在國內還上政論談這事,3天內算正常,拖過1個禮拜那就好笑了,到時你叫蘇光頭的頭要怎麼發光
finepupil wrote:前面都說韓找律師告訴...(恕刪) 一分證據說一分話,現在就只證實王小姐是韓總十多年的牌咖密友會過夜不代表有姦情,有沒有跟阿翔一樣跨越那一條線沒人知道,吳董如沒證據就亂講那就真的是韓的最佳助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