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的機關阿颱風天去玩水絕對是應被譴責,但政府作為公部門單位,用字遣詞是否可以因此隨興? (兩者互為獨立事件,不要又想搞混在一起)使用通俗些的用語固然有趣又吸睛,但請搞清楚這則文宣的問題在哪邊,請問公部門直接以近乎恫嚇方式做完文令宣導,適合嗎?再來,最下面那一段英文的諧音是不是更多餘了點?再次重申,颱風天硬要去爬山或玩水的民眾,勿將自己的興致,建立在後續可能需要救援你的隊員的生命安全上,這是極其自私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