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空出世 wrote:
余文入獄事件簿
2006/11/14
馬英九市長辦公室組員余文被查出以大面額發票核銷多筆小面額的辦公室支出。
2006/11/15
馬英九公開道歉,但自認不知情也未經手;余文涉貪污、偽造文書,遭列被告並限制出境。
2007/02/13
馬英九被依貪污罪起訴,宣布參選總統;余文被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偽造文書兩罪起訴。
2007/08/14
台北地院一審判馬英九無罪;余文判刑1年2個月。
2007/12/18
高等法院二審判馬英九無罪;余文仍被判有罪,但減為1年。
2008/04/24
最高法院三審判馬英九無罪定讞;余文判刑1年確定。
2008/06/13
余文入監服刑。
2009/04/06
余文假釋出獄。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馬英九卸任已三年
有涉案的當事人該查辦該執行也不都執行去 所以發這些資訊意義何在?!
莫非只許國安私菸不准余文造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