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是漏報菸稅而已,有神麼大不了!


橫空出世 wrote:
余文入獄事件簿

2006/11/14
馬英九市長辦公室組員余文被查出以大面額發票核銷多筆小面額的辦公室支出。
2006/11/15
馬英九公開道歉,但自認不知情也未經手;余文涉貪污、偽造文書,遭列被告並限制出境。
2007/02/13
馬英九被依貪污罪起訴,宣布參選總統;余文被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偽造文書兩罪起訴。
2007/08/14
台北地院一審判馬英九無罪;余文判刑1年2個月。
2007/12/18
高等法院二審判馬英九無罪;余文仍被判有罪,但減為1年。
2008/04/24
最高法院三審判馬英九無罪定讞;余文判刑1年確定。
2008/06/13
余文入監服刑。
2009/04/06
余文假釋出獄。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馬英九卸任已三年

有涉案的當事人該查辦該執行也不都執行去 所以發這些資訊意義何在?!

莫非只許國安私菸不准余文造假?


你可以像瘋狗一樣對周圍的一切憤憤不平‧可詛咒你的命運‧但是等到最後一刻到了之時‧你只能輕輕放手
Firefly_su wrote:
好吧! 團購菸可能...(恕刪)




總統蔡英文出訪爆出國安局人員走私菸品案,據悉,涉案的國安局少校參謀行政官吳宗憲,在檢調偵查時,交出一份團購香菸名單,其中有近50人參與團購,以及付款方式,檢調同時正在解譯吳宗憲、張恒嘉手機,追查參與購菸者;此外,吳、張2人經台北地檢署向台北地院聲押禁見,經法院開庭後,裁定2人羈押禁見


據了解,北檢已經吳宗憲、張恒嘉的手機送到數位採證中心,就2人手機中通訊軟體的內容,追查參與團購香菸的到底有哪些單位及個人。

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昨(22)日約談菸品貨主、國安局少校吳宗憲及另名國安局官員張恒嘉、5名載菸貨車司機共10人偵訊,今(23)日凌晨移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偉複訊後,諭令其中8人各以20萬到5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吳宗憲和張恆嘉等2名國安官員,聲請北院羈押禁。

法官認為吳涉犯貪污治以公用運輸工具裝載漏 稅物品罪、同條例非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部分,是最輕本刑五年以之罪,且其本案所涉次數非屬單一、金額亦不低,若被告將來果因該罪經起訴及判刑,則未來量刑可能不輕,基於人性畏罪心理,難謂全無選擇與共犯或證人勾串或湮滅重要事證以免身陷囹圄可能,是其勾串、滅證規避偵查及刑責之可能本即甚高。

另貪污案具高度隱蔽性,共犯及相關證人的陳述影響偵查成敗甚鉅,本案還有部分訂購清冊未經扣案,相關買受人尚待檢察官逐一清查,再購入物品之聯繫窗口亦待檢察官傳喚到案接受調查,本案共犯間行為分擔、訂購過程、車輛調度方式、與地勤人員間的配合等案件細節,尚待檢察官比對相關人士證詞與被告供述及相關事證以進一步釐清,亦牽涉被告主觀犯意有無的認定,部分具體案情未明,無法排除被告與證人或潛在共犯勾串或影響渠等陳述或湮滅相關事證可能性,足認有勾串、滅證之虞,有羈押必要。

張恒嘉部分,法官認為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 條第1 項第4 款以公用運輸工具裝載漏稅物品罪、同條例第6 條非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稅捐稽徵法第41條逃漏稅捐罪、幫助逃漏稅捐罪、菸酒管理輸入私菸罪等罪嫌,且張是負責訂購菸品,菸品透過公務車載運而未經海關查驗,張並不爭執,符合犯嫌重大要件,且有勾串、滅證之虞。

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 條第1 項第4 款之以公用運輸工具裝載漏稅物品罪、同條例第6 條第1 項第5 款之非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部分,係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其本案所涉次非低,檢察官傳喚到案接受調查,本案共犯間之行為分擔、訂購之過程、車輛調度方式、與地勤人員間之配合等案件細節,尚待檢察官比對相關人士之證詞與被告之供述及相關事證以進一步釐清,亦牽涉被告主觀犯意有無之認定,部分具體案情未明,無法排除被告與上開證人或潛在共犯勾串或影響渠等陳述或湮滅相關事證之可能性,足認被告有勾串、滅證之虞,有羈押禁見必要。

文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723003808-260402?chdtv



文上已相當清楚  吳、張兩關係人皆涉貪污重罪

其他人有20及5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在坊間所講均是〝重保〞

你可以像瘋狗一樣對周圍的一切憤憤不平‧可詛咒你的命運‧但是等到最後一刻到了之時‧你只能輕輕放手

小樊 wrote:
馬英九卸任已三年有...(恕刪)

我抗議台灣司法不公 替余文叫屈

小樊 wrote:
總統蔡英文出訪爆出...(恕刪)

陳水扁 貪國務機要費 被關
馬英九 拿錢的沒事 幫他報的卻被關一年
我只是想說明 司法案件 遇到某某人會轉彎
國安局這件事 可大可小 可以用貪汙罪辦 也可以用逃漏稅辦 (因為上面的例子)

Ste100 wrote:
小小漏稅? 大笑

共犯可能全部十年以上至無期重罪啊,,,小小漏稅?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
..(恕刪)
往上查,可以查到真相嗎???

jeel54321 wrote:
光 2019 年就...(恕刪)
你還真的相信那張表啊?
錯漏很明顯的.

墮落的真嚴重,,,

奇怪了,,跟某網友一模一樣,,還真會影響判斷力的?

Ste100 wrote:
你還真的相信那張表...(恕刪)


請賜教高見!

我們聽一下別人高見的雅量,還是有的。


aavicky wrote:
往上查,可以查到真相嗎???
徹查,當然可以查到真相,這個案子很簡單.

問題是(這個國家)會不會徹查?
我認為不會...

jeel54321 wrote:
請賜教高見!
我們聽...(恕刪)
1.(本報)是哪一報?

2.這張表出現時間是案發當天.

3.蔡總統出訪次數是7.

4.與案發數字不對,故意將數字全精確到個位數.反而更假.
橫空出世 wrote:
陳水扁 貪國務機要...(恕刪)




了解你觀點

但你還未知悉國安局私菸這事的大略始末

前篇標紅字部分及下段新聞不妨多端詳



關務署稍早證實,總統專機今天下午12點35分落地前,12點20分有5輛接機貨車前往載貨,因海關及調查局已有事先掌握情資,下午1點25分聯合查緝小組在國賓通道攔截貨車後,直接押至台北關私貨倉庫。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860387


這批私菸並非在倉儲內被查獲

被攔截的接機貨車屬公務車

地點、手法、過程及涉案關係人身分不同  法律及輿論的觀瞻皆有天壤之別


你可以像瘋狗一樣對周圍的一切憤憤不平‧可詛咒你的命運‧但是等到最後一刻到了之時‧你只能輕輕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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