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圖說明蔡英文總統是1978年台大畢業。1980年康乃爾大學碩士畢業。
LSE的入學時間應該是1980年十月。學程預計為21個月的碩士學位學程,學程預計結束的日期是1982年6月。
學位原本不是博士學位(m Phil, 應該就是碩士學位) ,後來被劃掉改為PhD(博士學位)。
其中一個好玩的地方是蔡總統的Wiki中提到了她於康乃爾畢業後留在美國一年考上了美國律師,也就是最快也要1981才能赴倫敦就讀。那她又如何能於1980年於LSE入學呢?還是先取得學生資格而後於1981年才正式就讀?
再者LSE原來這麼隨便,碩士改攻博士大筆一揮就改過去了,再者這麼重要的更動豈是劃一槓槓掉了事,更改者不用署名嗎? 再者由碩士學位改為博士學位有可能不滿一年就可以提交博士論文?
2.

上圖說明1980-1981有兩個指導老師,1982就剩下Mr. Ellict. 而以目前的傳聞Mr. Ellict應該也於同年1982離開LSE。
而這份文件顯示1982以後就沒有學生紀錄。自然也就沒有指導老師。
疑點: 蔡總統於1984年二月正式獲得學位,因此可以認定她至少要有1982-1983, 1983-1984的LSE就學紀錄。這兩年的就學紀錄從缺,自然也就無指導教授紀錄,也無從得知她的真實就學內容。這點是非常不合理的,除非她博士學位有另起一個學籍,否則理論上1982-1983, 1983-1984這兩個年的資料不應該從缺。
3.

上圖說明論文題目審核通過日期是1983年1月19日。另外在旁邊有Date of Entry為1983 六月的紀錄,Result是學位已頒授。旁邊又註記1984 二月。所以是1983六月註記1984年二月學位已頒授。這是怎樣的一個狀況呢?
論文題目的第一版(應是1983年一月提出) 看起來像是 "how a non-tariff trade barrier legal control an(on?)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in a transitional world"。 不過這個題目究竟是一開始設定的碩士論文,還是沒有通過博士審查的博士論文初板就不得而知,總之這個論文title最後慘遭劃掉。
最後的通過論文名稱就是大家所熟知的 "Unfair trade practices and safeguard actions"
不過好玩的事。既然1983年已經沒有指導教授了,那當年到底是哪位教授作為這個博士論文的口試委員的nominator 呢? (LSE目前的碩博士學位論文一定要由supervisor 作為論文口試委員的nominator,至於1984年時候的規定現在應該已經不可考了。)

4.

上圖說明學生紀錄最下方的一個註記,其直譯應為 "1982/11/10撤回課程 - 財務困難"
這個註記我就不太能夠理解了。是因為財務困難而最後撤回整個21月的學程的意思嗎?
如果1982/11/10 就 WD from (MPhil?) course,那於1983 一月就可以被通過第一版的 thesis title後,然後立馬更改研究方向後,新論文馬上於 1984年二月即被審查通過博士論文? 果然不愧是價值兩個博士的論文。

5.

最後這張口試通過通知書的截圖說明當時該份"口試論文通過通知書"寄送的地址有可能應是台灣地址。不知是不是蔡總統在1984二月口試通過之前已經提前回到台灣了。如果真是如此,那該份博士論文應該是屬於書面審查,或者口試審查後口試委員並未當場通過,而是等待蔡總統回國後才最後通過博士口試論文審查。無論是哪種狀況,只要當時蔡總統沒飛回倫敦印交最後論文裝訂本並送至圖書館,圖書館一定不會留存這份博士論文的。這很有可能就是目前的狀況。也就是學位為真(LSE有正式行文通過論文審查),而論文送交與學校與國會圖書館的流程其實並未完成。
至於其中種種合理不合理處,那就是大家各自自由心證了。

Ramsa wrote:
替賀教授默哀
同感。
賀教授講了身為法學教授不該講的、很致命的話:「蔡總統並沒有在35年前的1984年取得倫敦政經學院法學博士學位」、「我們認證這〔證書〕百分之百認定是假的。」
她太相信那個林環牆了。
林環牆的調查報告白紙黑字寫著:「本調查的多方面証據交叉顯示,蔡總統並沒有在35年前的1984年取得倫敦政經學院法學博士學位。蔡總統當年的學生身份至多是『已完成論文,但未通過論文辯護口試』的博士侯選人而已。這是本調查報告的總結論。」
林環牆自己「認證」蔡英文已完成論文,但未通過口試,所以論文已經不是兩造爭點,爭點是在有沒有通過口試、有沒有取得學位、證書是真是假。
很不幸,現在蔡英文拿出來的LSE原始文件證明有通過口試、有拿到學位、證書是真的。至於論文內容如何、誰寫的、有沒有花錢,已經無關這場官司的勝負了。
至於林環牆要求的三項正式文件:
1.國立政治大學(簡稱政大)當年任聘蔡總統當副教授所繳驗的LSE博士學位原始証書影本。
據報導,蔡英文也找出來了。
2.蔡總統2015年向倫敦大學的學位証書產製室申請補發,並經官方認証的補發申請書,以及該學位証書產製室受理補發博士証書事宜而發送給蔡總統的補發通知書。
因為蔡拿到LSE提供的原始證書影本,所以補發證書的申請文件已經無關緊要了。
3.蔡總統當年博士論文的口試通過原始憑証(即來自校方告知口試通過的通知信函),或者倫敦大學Senate House Library當年收受蔡總統按規定必須繳交最後定稿論文的正式紀錄原始憑証。
蔡英文拿出前者,而既然林的要求是「或者」,也就是二擇一,所以也過關了。
總之,林的三項文件要求已經得到滿足,除非他證明蔡英文拿出來的是造假文件。但我看很難,既然蔡英文聲稱這些是LSE提供的,那除非林要指控LSE校方造假,那就真的變「國際醜聞」了。
不過,林環牆恐怕躲不過國際官司了。他在報告裡白紙黑字寫著:「如果倫敦大學這位法遵主管上面這段話不是謊話,什麼才是謊話?」「問題是LSE當時如何可能無中生有,將不存在的紀錄提報給大英圖書館呢?如本報告在內文的剖析,這是LSE在違法掩護蔡總統的有力証據」。
賀教授雖然是法學教授,但專長不在刑法,林教授是經濟學教授,兩位都太莽撞了,在用語上沒有為自己做好法律保護措施。
這件事無論結果如何,真的如你所言,只能為他們默哀了。
ASD123456d wrote:
你可以跟阿扁說賣亂阿...(恕刪)
蔡英文LSE學生記錄卡
rebata2018 wrote:
蔡英文LSE學生記錄...(恕刪)
只是告發不是提告
蔡英文總統委任律師 遞狀告發賀德芬及林環牆
蔡英文總統委任律師連元龍、張人志今天上午正式向台北地檢署遞狀,告發賀德芬女士、林環牆先生涉嫌妨害名譽。在告發同時,委任律師也檢具相關事證,包括蔡總統就讀LSE的學生紀錄、口試通過通知函、校方留存原始畢業證書影本、蔡總統當年向政大申請教職的人事資料等,並也同步提供各界檢視。資料由總統府提供
難怪總統府只是告發,看來很有可能不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