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bigman wrote:不過,問你一個問題,你認為政府的文化機關的公務員,有多少人可以知道租一個舞台多少錢、請一團明星多少錢?說是監督,其實就是一開始計畫書近來,審查完就核准,最後核銷單據進來就撥款,誰會去逐一審視花出去的錢到底對不對?請閃靈來唱到底25分鐘4首歌要開50萬?還是500萬?這個行情誰決定?沒有法定標準,就是沒有標準。...(恕刪) 你這樣解釋讓大家更清楚了,藝術是無價的或是喊價的。
我補助B....B再包給C....C再回扣給我這就是他們20多年來的玩法,韓擋了一堆人的財路,所以必須承受來自各方的攻擊尤其是議員和撈習慣了的官員所以我希望韓市長選總統才能挖出更多髒東西我更想知道高雄市3千億的負債怎麼來的?對照之前破爛的馬路和基礎建設太不合理了
tdbigman wrote: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採購,其補助金額占採購金額半數以上,且補助金額在公告金額以上者,適用本法之規定,並應受該機關之監督。藝文採購不適用前項規定,但應受補助機關之監督;其辦理原則、適用範圍及監督管理辦法,由文化部定之。...(恕刪)
tdbigman wrote: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採購,其補助金額占採購金額半數以上,且補助金額在公告金額以上者,適用本法之規定,並應受該機關之監督。藝文採購不適用前項規定,但應受補助機關之監督;其辦理原則、適用範圍及監督管理辦法,由文化部定之。...(恕刪) 紅字部分是採購法最近修法才增訂的。
這就難怪有一些奇怪的組織要罷免韓市長了....一切都說得通了....甚麼 U care I care 阿狗阿貓的那些垃圾團體不要再打著正義的旗號罷免韓市長原來魔鬼都藏在裡面.........怕人家查帳 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