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都這時代了還有這種想法
真的世界奇觀,跟大陸農村村委有得比
地方自治,本來就是依照當地風俗民情,市政府可以有不同的行政方式。

像美國的地方自治就非常徹底,各州有各州的法律,有些洲甚至大麻是合法的,那要看在台灣人眼裡不就荒唐至極,可美國是民主自由國家的典範啊。

比方廟會馬祖出巡,就是一種風俗民情,但若按中央法律來看,佔用道路阻礙交通,沒申請遊街就公然遊街,難道不用開單?只是沒警察敢開吧,冒犯神明之外,還會被當地彪悍民眾給.....

所以證明台灣是有實施地方自治的。並不是每個地方都要按照天龍國標準。


議員代表的是他背後選區民眾的聲音。他不是為他自己講話,而是為整個區的人講話。

警察是領市政府薪水的,市政府可以地方自治,就可以讓該市警察依照市政府(或多數議員)的意思,去行政。

其實警察遇到交通違規現行犯,嚴重違規可以直接開單,輕微的也可以開勸導單,都是符合法律程序的。但多數警察並不開勸導單,而是都直接開紅單,就是有業績壓力。

話當然都講得很好聽:為民眾生命安全著想,堅決不能勸導,必須開紅單。實際就是怕業績不夠,你知我知大家知。議員只要求警察勸導不要開紅單,卻不為警察著想,人家也是家裡有孩子老婆要養,要業績。治標不治本。

應該把開勸導單,也算入業績之中,這樣就解決了,雙贏。

如果勸導單也算業績,那警察何必為了輕微違規與民眾在那邊大小聲遭厭惡,破壞形象。自己良心也過不去吧,開單和搶錢有什麼兩樣,民眾辛苦工作一天,一張紅單就沒了,薪資已經夠低了,物價不停上漲,這是在魚肉百姓。

當然這樣子市政府的收入也會減少一些,但為民喉舌的議員就該尊重選民意見,而不是選上就拼命貪污,容不得市府收入減少,把選民意見當放屁。那麼民眾可以讓他上位,也可以讓他下來。
我怕安全帽影響我美麗的蛋殼頭
我也可以不戴安全帽嗎

有人說地方有自治權,本應跟其他地區有不同做法

當你讓這些人民有了,可以不戴安全帽的想法時
這些號稱"地方自治區"的人民沒戴安全帽出車禍後
我敢打包票,這些人民會申請國賠
stars80617 wrote:
我怕安全帽影響我美麗...(恕刪)


這個問題應該要看

會不會影響民調?
影響多少民調?






人命不在考慮範圍內,

可以啦,時速限5-10KM,出車禍摔傷頭部不賠。
鄉下的確都沒戴安全帽
不意外
根本智障發言,選出這智障的一樣智障
sunny1225 wrote:
https://www...(恕刪)


這是挑戰選民智慧還是智商阿?
其實正是這樣才能當上議員


這種質詢基本都是在講鬼話而已,而且不是真得針對該提議或事件有啥個人想法

而是對"該選區的選民想要得"拿出來講

社會上觀感好不好不是重點,提議會不會過不是重點,只要其選區選民覺得好,覺得你有在幫他們發聲,讓他們(選民)覺得有被重視就好了


所以到頭來其實就是有怎樣的選民,就會選出怎樣得議員~
為什麼會國賠?

90年代的時候,騎機車根本沒強制安全帽的,愛戴的人自己戴,不戴也不會罰,當時車禍有人申請國賠了嗎?不戴罰500那是後來才立的法。

另外勸導單不是廢紙,它是有記錄的,同一人如果連續勸導幾次(攜帶式電腦可以查),可以改開紅單。也可以勸導單不罰錢但扣駕照點數。

而收過勸導單的人,仍不戴安全帽出車禍重傷或往生,他要申請啥國賠?勸導單就等於不用繳錢的紅單(白單),有法律效力的。就算告上法院,難道還能告警察局瀆職不嚴查交通違規,他就真的有執勤啊,也開了勸導單,都有記錄簽名證據可以查的。是民眾把單子當廢紙放屁不理的。市政府和警察局無須負責。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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