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影兜 wrote: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無...(恕刪) 好棒棒!說說你的職業就可立刻打槍我....不用在這裝神弄鬼!我沒說你是1450喔!我說是打手....就是專門發文黑韓或有特定目的的人士!也許有領錢..也許是自由人士..就像我一樣!我就是看不慣菜政府目無法紀的種種行為....你呢?說你是打手只是合理預測而已!要不自己乖乖承認....就招了吧!
火影兜 wrote:這個帳號刑警應該很好找...(恕刪) 想要用訴訟讓人不敢回文?你應該用本名當帳號ID,附上本人照片跟身分證當頭像。這樣發言,再有人人身攻擊你,你就可以告毀謗或公然侮辱了。連頭像都沒有,帳號寫個「火影兜」,誰知道火影兜是誰?誰被毀謗?被侮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