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被告與世永隔!」小燈泡案更一審 王婉諭落淚求處凶嫌極刑

st6688 wrote:
那隨便一個報導~你可(恕刪)


差一字差很多

新時代力量是什麼外星組織?

美國的靈修團體嗎?
shadowjon wrote:你這樣打臉也打得太狠(恕刪)


士林地檢署2016年5月偵結,
認為根據 榮總 精神鑑定報告
王嫌犯案當下,並無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而導致無法辨識自己行為能力,
因此依殺人罪嫌起訴,建請求處極刑

還在那幫兇手開脫~無行為能力
簡直睜眼說瞎話
st6688 wrote:
那隨便一個報導~你可(恕刪)


你們邏輯我真心不明白耶~

你們要證明他是廢死聯盟的話好歹拿出相關證據嗎?

不然依照你的邏輯...你們是人妖囉?

如果不是把性器官拍照上傳證明一下?
st6688 wrote:
那隨便一個報導~你可(恕刪)



小燈泡爸爸請法官判死刑,廢死執行長還發文反駁,這是同一個組織的人喔

===
針對小燈泡父親發言請法官將凶手判死,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也在臉書發言,「台灣還是個有死刑的國家,以死刑當答案很容易,尤其是當被害人家屬也這樣希望。但,作為公民,我們要讓國家將責任推給被害者嗎?」
shadowjon wrote:
你這樣打臉也打得太狠(恕刪)


欸欸~~~我說你是人妖耶

給你個機會證明嘛~

趕快拍下性器官給大家看證明你不是








有些人的邏輯真的很有趣
哇勒妳好 wrote:
都2019了,你還在(恕刪)

12月了你還再看4月報紙
是用撥接的喔??

你眼睛有問題嗎??
有閱讀障礙喔??
自己把內文讀三遍
還看不懂查查國小版的國語辭典

高院更一審審理進行「補充鑑定」,仍認定王犯案時有辨識違法能力,今進行言詞辯論庭,檢方指控王殺女童歷經「等待、尋找和藏匿兇刀」等犯案計劃,具辨識能力,應判死刑
st6688 wrote:
你眼睛有問題嗎??有(恕刪)


沒用啊,你還不懂嗎?小法盲

管你認定他犯案當時有沒有辨識能力

他就是個思覺失調症患者,這事實你怎樣都改變不了

依據已有國內法效力的兩公約他就是無法被判死刑。

很難懂?

乖!多讀書啦
我低學歷,我只想說。有些高高在上的,知法,玩法,弄法。只知道私利,打著司法正義,程序正義。

我去年買了各錶。

唉!又說髒話了。
start95 wrote:
我低學歷,我只想說。(恕刪)


王景玉跟你一樣低學歷啊 -.-

難道你要說法官們盡其所能的在幫低學歷的王景玉脫罪嗎?
另一棟樓在說干預法官自由心證審判,這邊在罵法官,這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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