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他人上廁所,是否犯了強制罪?

shadowjon wrote:
這是在其他串看到的,(恕刪)

強制罪是公訴罪 警方應主動偵辦 !!
islandhuang wrote:
刑法第304條規定,透過強暴、脅迫,使別人做無義務之事,或妨礙他人行使權利,構成強制罪。

你為什麼要故意忽略掉" 妨礙他人行使權利"這段呢?(恕刪)

個人記憶方式而以,我認為「妨礙他人行使權利」本身就是「使人行無意義之事」。
就像「強暴、脅迫」的認定,如果超級大尾流氓,只是一個眼神可能就讓人感受到死亡威脅了,怎麼認定「強暴、脅迫」?
所以我只以「無法律上原因+使人行無意義之事」記憶強制罪的要件。
如果有人心臟病發
也要有識別證才救?
憨國魚 wrote:
來看韓粉說故事囉 看(恕刪)


祖產分到沒?
bdp2600 wrote:
太陽花進立法院有換證嗎?



好問題

有請蘇院長回答
台大醫學院的範圍是由韓粉解釋的

韓粉說紅龍以內才屬於台大醫學院

台大醫學院學生請閉嘴
阻止他人把核廢料放在維多利亞,是否犯了強制罪?



滿滿的大樓梯 wrote:
台大醫學院的範圍是由(恕刪)


公共區域不懂?

馬路邊第一排騎樓給不給人走?
cmvcf wrote:
阻止他人把核廢料放在維多利亞,是否犯了強制罪(恕刪)


連舉例也不會,還想嗆人

核廢料處理沒有專法嗎? 還是你以為核廢料不能用專法算是歧視,一定要用民法以一般廢棄物對待才是普世價值
但就算是一般廢棄物,就可以亂放?
維多利亞是國家的產業?還是私人的?

亂倒垃圾甚至核廢料準犯法行為,阻卻違法行為,會犯強制法?
bdp2600 wrote:
太陽花進立法院有換證(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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