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ing wrote:抱歉!不該歪樓於樓主(恕刪) 原來是這樣阿!!我懂了,原來真的是禮貌的問題。我先向樓主“死全家君”道歉,!!早說,為甚麼不早說,樓主”死全家君”介意君不君的,就早說嘛。回到原點:我個人還是認為樓主“死全家君”的貼文,非常無聊,就跟樓主“死全家君”一樣的無聊。
budinx wrote:有義務監督媒體? 能(恕刪) 直言集 - 媒體應自律 閱聽人也有責任英國政府會對媒體進行管制,主要是針對2011年7月八卦媒體非法竊聽數千名包括政治人物、社會名流、甚至死者手機的行為。首相卡麥隆下令調查,去年11月公布報告,指出媒體不負責任的行為嚴重侵害許多無辜民眾的生活。媒體將事件傳達給民眾,讓民眾保有了「知」的權力,但是因為媒體的身分特殊,對民眾也能起到相當大的影響力,所以就必須先了解事實真相再做報導,也更應該保護報導中當事人的權益。身為媒體人,更不應該為了點擊率等商業利益,就把應有的媒體道德拋諸腦後,用別人的名譽、隱私等換取知名度。